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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重庆警察学院录取规则

文/王蕾2023/6/8 16:39:38

2023重庆警察学院录取规则

2023年重庆警察学院招生简章已公布,这是详细信息,以供参考,可调整的,以学校公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九条报考重庆警察学院的考生,必须参加2023年重庆市普通高等学校统考,在本科预批高考志愿表A部分志愿栏填写“重庆警察学院”和申请专业。各招生专业无外语限制,但入学后,学校的公共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课程。

第二十条 根据考生志愿,按照招生计划数和报考人数1:高分与低分4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身体检查、体能测试人员名单。

第二十一条 学校在招生工作中坚持公平竞争、公平选择、公开透明原则,在候选人面试中、身体检查、在通过体能测试和政治检查的基础上,以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备案结果为准,根据学科要求和男女生比例,德、智、体、美、劳综合衡量、概述、择优录取新生。

第二十二条 学校根据学生来源确定转学比例,档案传输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人数的120%,本批次录取对象为提前获批A段的本科生,高校订单志愿服务的实施,实施本科批次控制分数。

第二十三条学校承认国家和重庆市规定的考生关爱政策。学校充分尊重考生的志愿,优先录取第一选择进入候选人。在第一志愿生不足的情况下,依序接纳其他志愿考生。报读专业时,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按专业志愿顺序录取。专业志愿招生名额满时,如进阶考生不服从专业调整,后台文件处理;如进阶考生服从调整,且相关专业招生未满,相关专业录取。在申请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比较进阶考生的语文和数学成绩、华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成绩、重选单科最高分、重选科目以单科第二高分由高到低排序,首选。

第二十四条 学校收到重庆市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正式录取名单后,录取的候选人,学校将录取通知书发给考生本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报到且未向学校提交延期报到书面申请的学生,学校将视为自愿放弃录取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学员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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