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长沙理工大学招生简章已公布,这是详细信息,以供参考,可调整的,以学校公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政策,坚持依法招生、阳光招生、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工等条件,选择性录取。
第十三条学校应当、市)确定转移比例。按顺序自愿提交批次,换档比例在公布计划的120%以内;按平行自愿备案的批次,换档比例在公布计划的105%以内。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学校在转档时,承认教育部备案、省招生部门给予考生的国家和省政策加分项目和积分,累计得分不得超过20分。
第十四条 学校根据考生成绩和专业意愿安排报考专业,无专业水平差异。就读同一专业时,如果考生分数相同,根据相关科目的成绩录取,依次比较语言、数学、外语。如果单科成绩完全一样,学校将采用预约计划录取。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湖北、湖南、粤、海南、重庆),学校根据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分数相同的考生名次进行录取。当所有候选人的职业愿望都无法满足时,如果进行专业调整,然后转入对应学科或专业组未完全注册的其他专业。如果不服从专业调整,然后会被处理为退会。
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按照《招生计划一》录取:1 实施专业范围内按专业自愿录取排队的政策。
第十五条 原籍地为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学校执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相关政策。考生选修科目须符合我校公布的专业选修科目要求。
第十六条按顺序分批自愿备案,在第一志愿人选不足的情况下,非第一志愿的候选人将按照候选人的备案分数从高到低进行遴选,直到源头规划完成。如果合格的非首选候选人仍然不足,将征集志愿者。按平行自愿备案的批次,未完成的项目也将征集志愿者。如果招募的志愿者仍然不足,剩余的计划将转移到其他学生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七条 学校招生专业不限男女生比例,老生和新生一视同仁。
第十八条报考学校英语或翻译专业的考生,国家统一考试限于以英语为外语,申请其他专业的考生,不限于外语。学校有英语和日语的公共教学,没有其他语言的公共指导。
第十九条学校艺术、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学校制定的招生简章。
第二十条 学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按照国家和省招生办公室关于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政策招生,只录取填报学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录取后不能转专业。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三分之一以上核心课程采用英文授课,要求考生英语水平高,英语高考成绩不低于满分的70%。
第二十一条少数民族预科班按照学校预科招生计划实施。
第二十二条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考生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规定执行、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教教[2003]3号)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的指导意见》(教教[2003]3号)、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体检取消乙肝项目试验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办〔2010〕2号)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