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简章已公布,这是详细信息,以供参考,可调整的,以学校公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学校招生招生工作由省教育厅领导,贯彻落实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生执行、《纪委监察》录取原则。
第十八条 招生工作实行“公平”、只是、民众、“择优”原则。
第十九条 学校招收新生的基本条件:① 符合教育部印发的《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报考条件;②参加全国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学生所在省(自治区)、市)最低录取分数线;③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要求、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体检要求。
第 20 条 对于所有新来的候选人,分数从高到低,根据考生专业意愿和我校专业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如果注册的专业计划已满,被调整的考生,将按照分数高低的原则,转入生源不足的专业,不同意转学的考生将被取消资格。
第二十一条 考生总分相同者,按各省高考总分排名规则排序。
第二十二条 学院认可全国高考加分项目和经省招生办公室确认的分数线。
第二十三条 考生可通过省招生部门指定网页查询录取结果,您也可以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