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已公布,这是详细信息,以供参考,可调整的,以学校公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条:根据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印发的《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有关文件、城市、自治区招生部门有关招生政策、规定执行情况。
第十一条 学院2023年招生计划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批准的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具体招生专业及招生人数,以学生所在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开发布的信息为准。
第十二条 报考条件以考生所在省份为准、城市、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实施条例,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三条 学院根据备案成绩确定最低录取分数线。黑龙江省考生遵循“分数优先”,遵循自愿原则,根据考生备案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用;外省考生按所在省招生部门有关规定录取;在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综改试点省(市)有关规定录取。填写申请表的专业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如果进行专业调整,转学录取;如果不服从专业调整,然后进行回档处理。在相同年级的情况下(相同的最终段),优先考虑相关科目成绩较高的申请者,理工科考生依次对比数学、综合的、语言、外语,文史类考生比较汉语、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综改省份考生对比汉语、数学、外语。入学时,无性别比例限制。
第十四条 外语不受限制。
第十五条艺术类专业招生原则:考生参加黑龙江省艺考,满足艺术类专业入学要求,根据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相关要求,学院按照备案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果备案结果相同,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果专业课成绩相同,录取依据文化课分数从高到低;如果文化课的成绩也一样,然后根据文化课的成绩对比中文、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成绩。入学时,无性别比例限制。
第十六条: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自治区、市招生办有关规定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