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简章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简章
为保护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工作顺利开展,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1条本条例适用于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择、公共程序,德、智、体美综合考核、概述、择优录取原则。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名: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校代码:10832
第五学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旅游路4516号
第六条学校的性质和类型:公立高等职业学校
第七条校级:专家
第三章组织
第八学校成立了以学校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团队负责审核招生政策并最终确定学校招生计划,科研决定招生工作重大问题。
第九条学校教务处(招生办)是学校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工作的日常事务。
第十条校纪委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回招生专业和课程
第十一条学校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通过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学校招生简章、以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具体招生计划及专业以省教育厅公告为准。我校招生计划将在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网址://万维网.西克语.教育.cn/jg_zsxx/)。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按各省(市)招生部门规定的备案比例阅卷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部门确定。
第十三条根据教育部要求,执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制原则,公平的、民众、首选。
第十四条高考选修科目要求:以候选人所在省(市)为准以2023年公布的招生计划和校规为准。
第十五条考生外语要求:所有专业不限外语考试语言。新生入学后,作为英语的公共外语教学。
第十六条男女比例:所有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七条考生体检要求: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和体检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八条备案与录取原则:
1个.各录取批次备案原则以各省招生部门各录取批次备案原则为准。
2个.入学时,执行省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专业(类)招生政策。
3个.对于进入我校的暑期高考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录取以分数高低为准,考生所在省政策必须按照省录取原则录取,除。实施高考改革、按“专业(类别)+机构”备案的省市,录入档案的考生直接被相关专业录取,因不符合专业录取要求等原因不能被录取的考生,学校撤回。
4个.春季入学考试考生,我校专业分类,考生按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招聘拔尖人才,按照山东省教育厅政策执行。
5个.艺术类专业报考原则、招生规则按照《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施方案》及相关文件执行。
6个.“仅限体育专业考试合格考生”专业只招收参加过“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考体育专业考试”并达到及格线的考生,招生按照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
7.志愿者之间没有等级差异,相关科目无成绩要求。
8个.确定入学资格时,考生加分所有案例均计入总分,无单科要求。
第十九条按照教育部要求和各省规定的形式公布录取结果。
第六章收费、退款标准和资助政策
第二十条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学校,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学费用等情况确定收费标准。退票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学校通行证奖、贷款、帮助、维修、免修及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学金、减免学费、勤工俭学和其他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确定,根据财政部、省教育厅等5部门贯彻落实《山东省助学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2]17号)及相关校规。
第七章资格审查和证书颁发
第二十二条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复习不合格的学生,按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三条颁发的学历证书类型和学校名称:具有学籍的普通专科生完成专业人才培养计划全部内容,满足毕业要求,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文凭,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第八章其他
第二十四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没有派遣机构和招聘代理。以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如本章程与上级有关政策有任何不一致之处,服从上级政策。
第二十六条本宪章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联系信息:
支持热线:0531-86335555
学校网站:网址://万维网.西克语.教育.cn
学校招生信息网网址:网址://万维网.西克语.教育.cn/jg_zsxx/
电子邮件sdsyzs@163.com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旅游路第 4516 号
邮政编码:250103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由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