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文大学4+0国际本科2024年招生简章包含一般原则、学校简介、组织架构及职责、招生计划、入场规则、入学体检标准、新生注册及审核、收费、学生资助政策等。

2024年香港中文大学4+0招生简章
第一章一般原则
第1条为保证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规定、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相关规定,结合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平选择、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艺、劳综合考核、概述、首选。学校的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候选人、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简介
第三条学校名称:香港中文大学(深圳)(英文名:香港中文大学,深圳)
第四条学校国家标准代码:16407
第五学校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龙翔大道2001号;邮政编码:518172
第六条学校级别:大学本科
第七条办学性质:中外(含内地、港澳)合作办学
第八学校类型:全职
第九条学校当局: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毕业证书(结业):取得我校学生身份,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本专业毕业要求的,发布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普通高校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发布香港中文大学学位证书。在,面向临床医学本科毕业生,发布香港中文大学理学学士(临床医学)证书,同时发出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医学学士学位证书。辍学学生,根据具体情况颁发切合实际的学习证书。
第三章组织架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学校由学校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建、由学校教师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普通高考招生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章程及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并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主要职责是遵守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制定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及招生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考试命题规定,积极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第十三条学校成立了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考试招生督导组,监督整个注册过程。入学期间成立信访小组,安排专人处理考生和社会的来信、来访、上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回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录取批次
本科提前批次招生范围:面向北京、天津、重庆、河北、辽宁、黑龙江、江苏、浙江、上海、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粤、四川、贵州、云南、陕西21个省(市)按照普通高考招生模式提前分批高考本科生,录取仅根据考生的高考成绩而定。
招生范围综合评价:面向广东、浙江、上海、山东、福建、江苏6省(市)相应批次综合评价遵循综合评价录取模式,依据上述6个省(市)综合评价招生简章,择优录取。
音乐招生范围:面向广东、山东、辽宁、湖南、浙江、四川、上海、北京、福建、安徽10个省(市)有上述生源省(市)指定招生批次,依据”香港中文大学(深圳)2024年音乐类本科招生简章《招生办法》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学校专业招生计划及相关要求以学生所在省(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校本科招生应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生源质量控制,解决因考生专业调整需要增加计划等问题。
第十六条经教育部批准,香港中文大学(深圳)2024年各学院设立的本科招生专业包括:
(一)经济管理学院:营销、国际业务、经济学、金融学会计学习。
(2) 理工学院:数学与应用数学新能源科学与工程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电子与计算机工程、物理学
(三)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应用心理学翻译英语、国际组织与全球治理(待补充)、城市管理(待补充)。
(四)数据科学学院:统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5) 医学院:临床医学、生物信息学生物医学工程药店、生物科学
临床医学专业六年,在第一和第二学年,您将学习核心大学课程、临床前学科知识及其临床应用;在三至六年内学习临床学科知识和技能、学徒和实习,并进行医学科学研究的系统学习和实践。医学人文和伦理课程融入整个学习过程。通过全面扎实的训练,培养专业医学知识和临床技能、具有国际视野和人文情怀的世界一流医学创新人才。
(六)经济管理学院、理工学院与数据科学学院联合培养专业:金融工程
(7) 音乐学院:音乐表演、音乐、组成作曲技术理论。
第十七条专业招生、导流方案
(一)普通本科专业招生计划:按实验班专业类别招生
1.经济管理实验班:大一结束时,学生可以在经济管理学院所有专业中选择一个专业;
2.人文实验班:大一结束时,学生可以在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所有专业中选择一个专业;
3.科学实验班:学生在大一选课之前,可以到经济管理学院、理工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数据科学研究所、医学院(含临床医学专业)及金融工程专业的,根据您的个人兴趣和专业知识选择适合您的大学,在大一结束时选择您大学内的专业。以下三种情况除外:
选择学习金融工程专业学生在大一选课前需要直接选择;
选择学习临床医学的学生,必须在大一选课前直接选择;
有兴趣申请香港中文大学和香港中文大学(深圳)“跨学科数据分析+X双专业”或“航空航天科学与地理信息学+,并参加学校组织的考核,只有通过考核的人才可以报名。学生需要在深圳和香港校区之间轮换上课和实习,每人学习两年。
各省(市)招生考试班专业类别以学生所在省(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二)音乐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按专业招生(招生方向),具体方案参见“香港中文大学(深圳)2024年音乐类本科招生简章》。
第十八条其他招生类型
(1)广东、浙江、上海、山东、福建、江苏六省(市)推出综合评价录取模式,具体招生信息请参阅上述6省(市)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二)音乐招生详情请参见“香港中文大学(深圳)2024年音乐类本科招生简章》。
第五章入场规则
第十九条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具有“招生监管”的招生制度,严格遵守教育部规定、省(市)招生办公室相关招生政策规定,本着开放的精神、公平的、正义原则,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德、智、体、艺、劳综合衡量,首选。
第二十条按普通类别(含文科类别),省(市)招生委员会、科学、历史、物理、综合改革类别)第一批本科招生控制分数单独划定(第一、第二批并入省市的必须达到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
第二十一条申请广东省本科院校及专业,计入高考总成绩的三门普通高中学历资格考试科目,必须在与其对应的三门普通高中学历资格考试科目中通过。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招生工作文件为准。
第二十二条实行并行自愿备案的省(市),学校可根据各省招生办公布的平行志愿录取规则和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的微调方案和调整比例。
第二十三条通过思想政治道德考核和身体健康检查、统一考试成绩须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分数线,当满足学校的备案要求时,根据候选人的分数、专业志愿者,而且学校的招生原则是择优录取。
第二十四条按各省(市)备案规则公布后,贯彻“成绩第一”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总成绩高的第一主选考生优先安排,如果专业已满,然后一一核对学生后续的专业偏好。当考生总分相同时,考生高考成绩(不含政策加分)依次使用、外语单科成绩、录取基于数学单科成绩。
第二十五条当考生填写的主要选项全部不被录取时,如果你遵循专业调整,按院校专业组申请录取的省(市)将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整至同一院校专业组内有空缺且符合要求的专业;根据院校选拔的省(市),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对拟空缺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进行录取。候选人不服从调整,做退档处理。
第二十六条因为香港中文大学(深圳)课程主要以英语授课,高考外语科目成绩须达到120分(满分150分)以上,非英语母语考生应谨慎申请。
第二十七条有关加分或住宿的入学政策,按各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这所学校在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山东、粤、辽宁、河北、福建、江苏、湖北、湖南、重庆、黑龙江、安徽、江西、贵州新高考改革省(市)的科目选择要求按照公布的科目选择要求执行,招生原则按照各地公布的计划和相关措施执行。
第六章入学体检标准
第二十九条入学考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规定、卫生部、中国残联发布《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乙型肝炎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于残疾候选人,如果他们能照顾好自己,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符合录取标准,可以正常录取。
第三十条新学生入学后,学校隶属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取消乙肝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审核新生健康状况,对于复试后体检不符合要求或不适合就读已录取专业的学生,按相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更改专业或取消学籍。
第七章新生注册及审核
第三十一条通过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录取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费注册手续,逾期登记,自愿放弃入学资格。
第三十二条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生将在政治上、文化、健康及其他方面的审查。在报名、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有其他违纪行为的,将按规定取消学籍。
新生入学审核相关工作按照广东省招生办公室有关文件执行。
第八章收费
第三十三条学费标准按照《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收费管理的有关要求》制定并执行。
学费:115,000元/生学年。
住宿费:1200元/生学年。
第九章学生资助政策
第三十四条学校为新生提供各种奖学金、助学金,相关政策可登陆学校本科招生网站了解详情。
第十章招生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五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支持热线:(0755) 8427 3500
传真:(0755) 8427 3690
电子邮件:招生@香港中文大学.教育.中文
学校网站:https://万维网.香港中文大学.教育.中文
招生网站:https://招生.香港中文大学.教育.中文
第三十六条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室负责监察、督导学校招生工作,并受理相关投诉。
监控电话:(0755) 8427 3673
电子邮件:招生.上诉@中大.教育.中文
第11章补充规定
第三十七条本章程经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适用于学校2024年夏季普通高考本科招生,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八条本章程由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授权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招生办公室说明。本章程与国家、省(市)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及各省(市)规定为准。
香港中文大学介绍
香港中文大学简称中大、香港中文大学(CUHK),是一所国际知名的公立研究型综合性大学,在人文学科、数学、计算机科学、经济与金融、药品、法律、媒体、地理等领域被视为学术中心,它也是香港唯一同时获得诺贝尔奖的国家、菲尔兹奖章、图灵奖、拥有拉斯克奖和香农奖获奖教授的大学。学校的办学理念是“传统与现代相结合”,融合中西”是我们的使命,灵活的信用体系、学院系统、以中英双语、多元文化为特点,是环太平洋大学联盟、世界大学联盟、松散联盟、中国大学校长联谊会会员,亚洲首家AACSB认证会员,香港互联网交换中心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