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辽宁职业学院2023年招生细则已公布,这是详细信息,以供参考,可调整的,以学校最新发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方式说明
1
自愿提交批次按顺序排列,备案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根据平行志愿者提交批次,备案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0%以内。
2
据教育部称、原卫生部、贯彻落实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和体检指导意见》。
3
按我校2023年招生省(市)、区)要求确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招生。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并行自愿备案和录取方式;未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根据考生自愿申请录取,当第一志愿在线考生人数少于招生计划人数时,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照考生自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在线报考人数多于招生计划人数时,不再阅读其他志愿者候选人的档案。对于实施高考改革的省份,我校所有招生专业均无考生选科要求。
4
我校在招生过程中执行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高考加分的规定。
5
未实施高考改革的省份,专业安排根据考生报考结果而定,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分数相同的考生,专业录取方式是:文科考生按语言排序、数学、外语顺序,理科考生按数学、语言、外语排名按成绩排序。由于志愿专业已全面招生、无法满足职业愿望的候选人,如果您填写的是“需专业调整”,可调整至其他未完全注册的专业;若不填写“需专业调整”,未被录取,进行回档处理。
高考改革省份,专业安排根据考生报考结果而定,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同一年级的考生,根据语文和数学两科的总和、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物理/历史)单科成绩按顺序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