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连医科大学2023年招生细则已公布,这是详细信息,以供参考,可调整的,以学校最新发布的信息为准。
入学方式
1.批量设置及归档原则
我校执行省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量设置和备案原则。实施“3+1+2”新高考改革的省份,按物理课、历史学科招生计划,分别备案和承认。
2.身体健康要求
据教育部称、卫生部、贯彻落实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和体检指导意见》。
学校授予的学位是医学、科学、工科专业不承认色盲、色弱考生,色盲考生不得进入艺术类专业。新生身体健康状况以入学后体检审核为准,不符合复试录取条件者,将被取消入场资格。各专业授予学位类别参见本章程专业设置说明。
3.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因享受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加分政策而进入我校的考生,我校根据备案结果进行专业录取。
4.高级考生的专业安排
分配专业志愿者时不存在等级差异。
各招生省份实行分数优先录取原则。
(一)普通专业
在辽宁省、河北省、福建省、湖北省、湖南省、江苏、广东省、重庆,分数相同的考生,根据语文和数学两科的总和、单语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的单科成绩、重新选出单科最高分、连任科目单科第二高分,按降序选择性录取。
在上海、浙江省、北京、天津、山东省、海南,分数相同的考生,根据语文和数学两科的总和、单语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选修科目单科最高分、选修科目单科第二高分,按降序选择性录取。
在其他省份,分数相同的考生,按语言、综合的、数学、外语成绩优秀者优先。
(二)艺术类专业
报考我校艺术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省级艺术考试并成绩合格。对于报考我们学校的考生,综合成绩按“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专业课成绩(采用省级艺考成绩)”折算为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成绩录取。总分相同的考生,根据专业课程成绩、外语、语言、数学成绩优秀的候选人将被优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