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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沈阳音乐学院招生章程

文/陈晨2023/8/27 16:14:24

2023年沈阳音乐学院招生章程

2023年沈阳音乐学院招生规定已公布,主要包含学校简介、招生计划、申请条件、入场规则、收费、奖学金和其他信息,这是详细信息,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2023年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招生规定

一、学校性质声明

(1) 学校全称:沈阳音乐学院

(二)学校所在地及地址:

1.三好校区:沉阳市和平区三好街61号。招生:艺术史、音乐学(五年制)、音乐表演、作曲家和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

2.桃仙校区:沉阳市浑南区凤凰街9号。招生:舞蹈表演、编舞。

3.长青校园:沉阳市浑南区文汇街18号。招生:艺术与科技、表现、广播和主持的艺术、广播电视导演、电影和电视摄影和生产、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美术设计、音乐表演、音乐、编舞、音乐表演(中外合作办学)。

4.大连校区:大连校区暂时迁至沉阳教学,大连分院音乐教育系、声乐部、钢琴系、乐队、民乐系新生在三好校区学习,大连分校舞蹈系新生在长清校区学习。招生:音乐、音乐表演、舞蹈表演、编舞。

(三)学校类型:公立学院和大学

(四)学校级别:大学本科

(五)办学形式:全职

(六)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50.10,000平方米(约751.3英亩),每个学生的教学及行政用房面积 20.9平方米,每个学生的宿舍面积8.7平方米;师生比8.0:1;专任教师1199人,其中副高级以上职称教师占专任教师的38%.5%,专任教师中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教师占66%;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2444.2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价值12539.1元;书 70.90,000册,每个学生的书籍 71.5册。

(七)宿舍分配:2023级新生宿舍标准(4、6、8)人类世界。宿舍分配方案:2023级新生招生由学校按照院(系)相对集中的原则统一分配。

二、程序特别说明

(一)各专业无外语限制。大一入学后,外语教学语言为英语。

(二)各专业男女生比例无要求。

(三)招生计划按照主管部门批准的招生计划执行。

(4)无预留方案。

(五)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类别),选修科目要求、综合质量档案的使用方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网公告为准,高考综合改革采取“3+1+2”模式的省份将择科考试历史学科目(与2019年公布的选修科目一致)。

三、艺术类专业设置须知

(一)2023年本科招生专业

序号

专业代码

艺术类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1 (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科类2 (采用“3+1+2”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授予学位门类

学费(元/年?q生)

1

130101

艺术史论

四年

文理兼招

历史学科类

艺术学

8000

2

130201

音乐表演

四年

15400

3

130202

音乐学

五年

8800

4

四年

15400

5

130203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五年

14000

6

四年

14000

7

130204

舞蹈表演

四年

15400

8

130205

舞蹈学

四年

14000

9

130206

舞蹈编导

四年

14000

10

130301

表演

四年

文理兼招

历史学科类

艺术学

13000

11

130304

戏剧影视文学

四年

13000

12

130305

广播电视编导

四年

13000

13

130307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四年

14000

14

130308

录音艺术

四年

14000

15

130309

播音与主持艺术

四年

13000

16

130509T

艺术与科技

四年

14000

17

130311T

影视摄影与制作

四年

14000

18

130201H

音乐表演(中外合作办学)

四年

65000

(二)2023年本科招生专业(招考方向)

专业名称及代码

招考方向

教学单位

就读地点

艺术史论

130101

音乐学系

三好校区

音乐学

130202

音乐学理论(五年制)

音乐学

130202

音乐学(四年制)

音乐教育学院

音教系

长青校区

声乐教育系

民族声乐教育系

键盘器乐教育系

管弦器乐教育系

民族器乐教育系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130203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五年制)

作曲系

三好校区

视唱练耳

录音艺术

130308

音乐表演

130201

乐队指挥

合唱指挥

音乐表演

130201

美声演唱

声乐歌剧系

三好校区

胡明健声乐专家组

三好校区

音乐表演

130201

民族声乐演唱

民族声乐系

三好校区

音乐表演

130201

钢琴演奏

钢琴系

三好校区

手风琴演奏

音乐表演

130201

长笛演奏

管弦系

三好校区

双簧管演奏

单簧管演奏

大管演奏

古典萨克斯演奏

圆号演奏

小号演奏

长号演奏

大号演奏

小提琴演奏

中提琴演奏

大提琴演奏

低音提琴演奏

竖琴演奏

古典吉他演奏

古典打击乐演奏

音乐表演

130201

竹笛演奏

民族器乐系

三好校区

笙演奏

唢呐演奏

管子演奏

柳琴演奏

琵琶演奏

阮演奏

扬琴演奏

古筝演奏

古琴演奏

箜篌演奏

二胡演奏

板胡演奏

大提琴演奏

低音提琴演奏

民族打击乐演奏

音乐表演

130201

流行演唱

现代音乐学院

流行声乐系

长青校区

流行萨克斯演奏

流行器乐系

电吉他演奏

电贝司演奏

流行打击乐演奏

爵士钢琴与合成器演奏

电子管风琴演奏

电子管风琴系

艺术与科技

130509T

键盘乐器修造

音乐科技系

长青校区

弦乐器制作

管乐器维修

乐音与健康

舞蹈表演

130204

中国民族民间舞表演

舞蹈学院

桃仙校区

中国古典舞表演

芭蕾舞表演

国际标准舞表演

现代舞表演

舞蹈编导

130206

舞蹈学

130205

舞蹈学院

长青校区

表演

130301

影视表演

戏剧影视学院

戏剧影视表演系

长青校区

音乐剧表演

音乐剧系

戏剧影视文学

130304

戏剧影视文学系

广播电视编导

130305

广播电视编导系

影视摄影与制作

130311T

影视摄影与制作系

播音与主持艺术

130309

播音与主持系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130307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系

音乐学

130202

音乐学(四年制)

大连分院

音教系

三好校区

音乐表演

130201

美声演唱

声乐系

民族声乐演唱

流行演唱

音乐表演

130201

钢琴演奏

钢琴系

手风琴演奏

音乐表演

130201

长笛演奏

大连分院

管弦系

三好校区

单簧管演奏

双簧管演奏

大管演奏

古典萨克斯演奏

圆号演奏

小提琴演奏

低音提琴演奏

音乐表演

130201

竹笛演奏

民乐系

唢呐演奏

琵琶演奏

扬琴演奏

古筝演奏

二胡演奏

舞蹈表演

130204

中国古典舞表演

舞蹈系

长青校区

中国民族民间舞表演

舞蹈学

130205

音乐表演(中外合作办学)

130201H

流行演唱

国际学院

长青校区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普通高校学生本科学习期满,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颁发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毕业证书;达到沈阳音乐学院学位授予标准,颁发沈阳音乐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费情况说明

(一)学费和住宿费收取标准

1.各招生专业学费标准详见本章程第2―3页艺术类专业设置说明,最终以辽宁省物价管理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

2.住宿费收费标准:三好校区800元/学年;长青校区六人间1000元/学年,八人间800元/学年;桃仙校区四人间1200元/学年,六人间1000元/学年。

(二)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须于每学年开学报到时一次性交齐该学年学费和住宿费。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照辽教发〔2006〕76号文件相关规定,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三)奖、助学办法

奖、助学办法具体包括国家(省政府)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院奖学金、学费减免等内容,按规定通过申报、评审、公示后执行。

1.国家(省政府)奖助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辽宁省政府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一等每人每年4400元,二等每人每年2750元)。

2.生源地助学贷款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贷款金额。

3.学院奖学金:包括学业奖学金(一等每人每年3000元,二等每人每年2500元,三等每人每年1500元)、励志奖学金(奖励金额为参评年度所获得其他奖学金金额的20%)、荣誉奖学金(按获奖等级每人每年奖励500元至5000元不等)、创新创业奖学金(按获奖等级每人每年奖励200元至10000元不等)。

4.孤儿大学生在读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规定予以减免。

5.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按照《沈阳音乐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执行。

六、中外合作办学与国际学院方面说明

我院经教育部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为沈阳音乐学院与意大利CPM音乐学院合作举办音乐表演专业本科教育项目。招考方向为流行演唱。学生录取后就读于我院国际学院。有关说明如下:

(一)在本校同批次录取。

(二)招生方式及招生计划

1.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严格执行国家统一招生政策,与我院招收中国籍学生执行相同招生政策和标准。

2.招生计划70人。

(三)按照中意双方共同制定的教学培养方案,引进意方师资和核心课程,学生第一年至第三年由中意双方教师共同授课,在我院完成规定学业,注册中外双方学籍,符合申请就读、签证条件并经考试合格者,可自愿申请前往意大利CPM音乐学院完成第四年学习。

(四)证书发放有关事项

??1.第四年赴意学习的学生,完成我院与意大利CPM音乐学院课程,符合我院与意大利CPM音乐学院的毕业条件,将获得由沈阳音乐学院与意大利CPM音乐学院颁发的两校学士学位证书,以及沈阳音乐学院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意方证书获得意大利教育部和欧盟认证,同时获得中国教育部涉外监管网认证。)

??2.第四年未赴意学习的学生,将在我院完成第四年学习任务,成绩合格且符合毕业及学位授予条件的,将获得沈阳音乐学院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七、报考说明

(一)报名条件

1.符合生源所在省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2.考生在报名前,须提前了解确认本人所报专业符合生源所在省份对艺术类统考(联考)的相关要求和我院本科招生网发布的《2023年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招生专业和各省统考(联考)子科类对应表》要求,因考生报考专业不符合上述规定而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招生范围

1.艺术史论专业2023年仅面向辽宁省、黑龙江省、吉林省和山东省招生。

2.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2023年仅面向辽宁省、黑龙江省、吉林省、山东省、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和湖南省招生。

3.广播电视编导专业2023年仅面向辽宁省、黑龙江省、山东省、内蒙古自治区和广东省招生。

4.戏剧影视文学专业2023年仅面向辽宁省、山东省和安徽省招生。

5.除上述专业外,其他各专业面向全国招生(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的华侨、港澳台考生除外)。

(三)考评点设置

2023年招生专业考试校考考评点设在三好校区(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61号)。

(四)报名方式

考生均须通过网上报名缴费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及其他缴费方式。

(五)报名须知

1.报名及缴费须按规定时间完成,逾期系统关闭,不予办理。具体报名时间及安排在我院本科招生网“公示公告”栏发布。网址:http://www.sycm.edu.cn/info.aspxDWid=66。

2.“沈阳音乐学院招生办”微信公众号:sycmbkzs

3.考生应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认可本章程所述的各项考试、录取规则等有关要求后再进行报名。

4.考生网上报名时,须按网上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基本信息,上传相关证件,选择报考专业,进行网上缴费,慎重执行“确认、提交”等操作,一旦提交成功,报考信息不得更改,考生无论是否参加考试其所交纳费用一律不退。

5.凡因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漏填等造成影响考试及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6.考生只能报考一个招考方向,不得兼报。

(六)考试时间

具体考试时间及安排在我院本科招生网“公示公告”栏发布。

网址:http://www.sycm.edu.cn/info.aspxDWid=66

(七)报考费用

初试费每专业100元,复试费每专业100元;初试、复试一并进行的专业收费200元。

八、考试须知

(一)专业考试方式

专业考试方式最终以我院本科招生网“公示公告”栏发布为准。

网址:http://www.sycm.edu.cn/info.aspxDWid=66

(二)校考专业最终成绩计算

1.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五年制)、视唱练耳、乐队指挥、合唱指挥招考方向及录音艺术专业:初试与复试成绩相加为专业最终成绩,专业笔试科目须达到该科目试卷分值的60%方可获得复试及录取资格;视唱成绩不计入专业最终成绩,只划定合格分数线。

2.音乐学(四年制)、舞蹈学、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所有科目专业考试成绩相加为专业最终成绩。

3.音乐表演(合唱指挥、乐队指挥除外)、舞蹈表演、舞蹈编导、音乐表演(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复试成绩为专业最终成绩。

4.音乐学(五年制)、艺术与科技、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初试与复试成绩相加为专业最终成绩,专业笔试科目须达到该科目试卷分值的60%方可获得录取资格。

5.基本乐理、听音成绩不计入专业最终成绩,只划定合格分数线。

(三)专业考试注意事项

1.考生须严格按照专业考试要求全程参加所报专业的所有科目考试,缺考任一科目考试,校考专业最终成绩视为无效。

2.报考我院音乐学(四年制)专业的考生演唱唱法及演奏乐器要求如下:

演唱唱法

演奏乐器

音乐教育学院

音乐教育系

美声/民声

钢琴

声乐教育系

美声

钢琴

民族声乐教育系

民声

钢琴

键盘器乐教育系

美声/民声/流行

钢琴、手风琴

管弦器乐教育系

美声/民声/流行

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古典萨克斯、圆号、小号、长号、大号、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古典打击乐

民族器乐教育系

美声/民声/流行

竹笛、笙、唢呐、管子、柳琴、琵琶、阮、扬琴、古筝、古琴、二胡、板胡、民族打击乐、马头琴

大连分院

音乐教育系

美声/民声

钢琴

3.学校考试专业最终成绩将于2023年4月20日后统一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招生在线发布。

(四)文化考试

考生须参加202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九、录取原则

(一)执行省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量设置和备案原则。

(二)艺术史理论专业2023年仅向辽宁省开放、黑龙江省、吉林省、山东省招生。2023年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仅限辽宁省、黑龙江省、山东省、内蒙古自治区、广东省招生。戏剧影视文学2023年专业仅限辽宁省、山东、安徽两省招生。以上专业对考生无艺术专业考试(联考)或校试要求,已志愿报读该专业的考生进入相应批次普通专业录取,执行相应的批量准入规则,按文化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3)除了艺术史理论、广播电视导演、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外,对于其他专业,在国家政策指导下,各省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自行确定,自画线原则上不低于原籍省艺术类及同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1.音乐学(五年制)、作曲家和作曲技术理论(五年、视唱练耳)、录音艺术音乐表演、舞蹈表演、编舞、艺术与科技、电影和电视摄影和生产、音乐表演(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面向全国招生,以学校考试各专业最终成绩以自愿优先的方式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艺术和科学统一排队。

2.音乐学(四年)、编舞、表现、播音主持艺术专业面向全国招生,辽宁省考生根据辽宁省艺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非辽宁省份考生以学校考试各专业最终成绩以自愿优先的方式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艺术和科学统一排队。

3.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2023年仅向辽宁省开放、黑龙江省、吉林省、山东省、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湖南省招生,使用候选人学生籍贯所在省份美术班级统考(联考)成绩以自愿优先的方式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

(四)成绩相同垫底者录取,根据高考文化课总成绩、语言、数学、外语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

(5) 艺术史、广播电视导演、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执行省招生委员会关于高考加分的规定;其他专业不执行省招生委员会关于高考加分的规定。

(六)身体条件符合相关要求。其他按教育部规定、卫生健康委员会、贯彻落实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和体检指导意见》。

十、入场

被录取的新生须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报到注册。无法按时入学的学生,应向学校请假(请假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周),等待入学时须提供相关书面材料。未请假或逾期请假者(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除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所有被录取的候选人,开学后三个月内,参加我院组织的材料评审和专业复试。复试失败、入学前后考试成绩有显着差异的考生,我院将组织专项调查。经核实,所提供材料为虚假作品、参加测试、冒名入学等违法行为,取消学生入学资格,并通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调查追究责任。

辽宁省内及辽宁省外年满18周岁的新生可自愿选择是否迁移户籍;报名截止日期,未满18周岁的新生不得迁移户口。

户籍在沉阳市三环内三好校区的学生为走读生,长清校区沉阳市二环以内户籍学生自愿住宿,所有其他新生都必须住在校园里。

十一、联系信息

沈阳音乐学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辽宁省沉阳市和平区三好街61号

邮政编码:110818

电话:(024)23894405

传真:(024)23894405

网址:http://万维网.系统.教育.中文

十二、其他

2024年起,我校将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教[2021]3号)及省有关文件执行,调整我院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有关事项,具体方案以我院2024年招生规定为准。

本章程公布后,教育部或各省招生政策调整时,学院将遵循教育部或各省份最新招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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