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在医院随地大小便,12秒后,一名路人滑倒受伤,某医院儿科门诊,原告刘先生急于为他的孩子接到紧急电话,不注意自己的脚步,我在大厅的水洼上滑倒并受伤了,随后,医院判定他为十级伤残。

2岁孩子尿在地上,被责令赔偿11万元,家长怎么了
某医院儿科门诊,原告刘先生急于为他的孩子接到紧急电话,不注意自己的脚步,我在大厅的水洼上滑倒并受伤了,随后,医院判定他为十级伤残。手术治疗后,刘先生医疗费花费3万余元,加上失去的时间、伤残补偿等,刘女士要求医院赔偿总损失近20万元。
后来与医院交涉未果,刘某诉至法院。法院调取事发时医院的公开视频,原来,12秒前刘某就经过了,2岁半的小杰在保姆的陪同下在这个地方小便。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虽然刘先生在医院门诊大厅滑倒受伤,但由于小杰随地大小便,没有及时清理尿渍,刘某滑倒摔倒。因此,法院判决小杰父亲承担70%的赔偿责任,赔偿刘某各种损失11万余元,精神损害抚慰费1000元,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未成年人是否应该因年龄小而得到补偿
小杰父亲不服一审判决,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一审判决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该保持,上诉被驳回、维持原判。
法官:未成年人并不影响监护人承担监护责任
审判长提醒,由于年龄较小而属于未成年人,自我约束力不成熟,但这并不影响监护人承担相应的监护责任。
父母是子女监护的第一责任人,当孩子的行为造成一定的公共风险时,应及时制止其行为或通知公共场所工作人员协助消除风险,不要通过说“他还是个孩子”来冒险或逃避责任。希望每个孩子都能在父母的呵护下茁壮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