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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北京化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文/丁飞2023/9/25 11:04:23

北京化工大学2024年硕士学位招生简章已正式公布!以教育部规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依据,结合学生、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确定考生复试初试成绩。详细的北京化工大学硕士招生很重要,向下看。

2024年北京化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北京化工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训目标

培养对祖国的热爱,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支持社会主义制度,遵守法律,良好的道德品质,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扎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创新的、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具有管理等工作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强的高层次学术专门人才、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质的高层次应用型专业人才。

二、申请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良好的道德品质,遵守法律。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候选人的学术水平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一)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本科毕业生)、成人学院、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教育本科应届毕业生)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即可毕业本科。考生在入学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出国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境外(海外)学位证书》,否则入学资格无效。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者。

(三)国家认可的高职院校毕业已满2年(从毕业到入学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有2年以上经验者,以及具有国家认可学历的本科毕业生,满足我校对考生培养目标规定的具体学术要求,根据本科毕业及同等学历资格申请。

按本科毕业生身份及同等学历报名的考生,报名前,应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供以下材料:①英语四级成绩单(须达到425分以上);② 所申请专业6门以上本科专业课程成绩单;③相当于本科毕业论文或以第一作者在杂志上发表的论文5000字左右。申请人经我校审核同意后方可提出申请。

(四)获得硕士学位、具有博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的人员。

申请攻读研究生的,须征得培养机构同意后方可注册。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须提交现就读学校研究生培养部门出具的报考同意书。

5.我校原则上只招收在职且以就业为对象的非全日制研究生。

(二)报考下列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者,按下列规定执行:

1.注册合法(非法学)参加专业学位硕士学位招生考试的人员,除满足上述第(一)条要求外,申请考试前所学的专业不是法学主要的。

2.报名参加法律 (法学)参加专业学位硕士学位招生考试的人员,除满足上述第(一)条要求外,报考前学习的专业有法学专业(增益法学具有第二学士学位者可申请)。

3.注册工商管理、公共行政、工程管理硕士学位工程管理【代码125601】专业学位硕士招生考试人员,除遵守上述第(1)条第1条规定外、2、除满足3项要求外,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大学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认可的高职院校毕业证书或大学本科学历,符合我校相关学历要求,具有相当于学士学位的学历和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具有博士学位或取得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MBA专业学位研究生的相关考试招生政策也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MBA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

(三)个别考试

为适应国家发展战略,解决国家重大技术需求,促进创新人才培养,我校部分专业招收自考硕士生,入学学习模式为非全日制,招生类别为定向就业。

符合前条第(一)项第(一)项条件的候选人、2、除满足3项要求外,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大学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生意极佳,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成为业务骨干,经候选人所在单位同意,并有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返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者获得硕士学位、博士学位或2年以上学位后工作经验,生意极佳,经候选人所在单位同意,并有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返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考生在网上报名前须向我校科研招生办公室提交以下材料:①所在单位同意申请的证明(须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② 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信;③考生有效身份证件、文凭、学位证书复印件;④《北京化工大学个人考试报名资格审核表》。经我校批准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

(4) 建议免检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候选人,必须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推荐免试研究生(免试)”、转载段)《信息公开与管理服务体系》(网站:https://yz.奇思.com.cn/tm) 填写申请表并参加复试。在规定期限内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荐生,不再保留其推荐资格。已被我校录取的推荐学生,不得报名参加当年的硕士学位考试,否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其他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如军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人员等),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研究生(免试)”、(重定向段)“信息公开与管理服务系统”登记。

我校推荐的免试作品具体要求可参见《北京化工大学2024年免试推荐研究生接收规定》。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报名并网上确认,到期日后将不予补发。申请北京化工大学和选择北京化工大学作为报名现场的候选人,各地须及时查看相关“网上报纸公告”。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个:00-22:00。网上预登记期限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个:00-22:00。

2.考生应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站:https://yz.奇思.com.中文,(以下简称“燕赵网”)浏览申请说明,并根据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名点和我校网上报名公告均需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以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写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份有效报名信息。报名信息截止后不可修改。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写我校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如实填写学习状况并按要求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必须如实填写所受到的奖励和处罚,尤其是参加普通高等教育和成人高等教育入学考试时、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其他国家教育考试中的违纪行为、作弊的处罚。对于那些造假的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在线验证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考生可在线查询学历(学籍)验证结果。考生可以在报到前或报到时登录“中国高等学校”教育学健康信息网”(网站:https://万维网.奇思.com.cn) 查询我的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审核的考生,学历(学籍)审核应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7.符合《2024年全国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第五十二条规定条件并申请照顾政策的考生,网上报名时须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情况及在少数民族地区定向就业情况。报名中心将对相关考生的资格进行初审,我校将在复试前进行审核(含调整)。

符合《2024年全国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第六十二条规定条件,申请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网上报名时须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

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录取以考生报名时填写并确认的信息为准。

9.申请“退役大学生军人”专项硕士学位招生计划的考生,大学生应该应征入伍并退出现役,以及符合硕士研究生申请条件的【大学生是指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专科生(含高职院校)、研究生、拥有第二学士学位的当前(过去)毕业生、在校学生和新生,以及成人高等学校招收的普通本科、专科(高职)毕业生、在校学生和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写离退休大学生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写入伍前和入伍前的报名信息、退休及其他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将《入伍批准函》和《退出现役证明》提供我校审核。

10.在我校报名中心参加考试的残疾考生,如果我校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的考试便利服务,申请人应在报名阶段与北京教育考试院和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沟通申请,提前安排。

11.考生在选择填写申请表、选择申请地点时,应认真了解并严格遵守申请条件和相关政策要求。因不符合申请条件和相关政策要求,结果事后无法在网上确认、考试(包括初试、复试)或录取,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12.应聘者应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按要求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在网上申请表中填写的信息不正确、填写虚假信息导致无法参加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13.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定期咨询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名点及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等,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4.考生须按要求缴纳申请费。

(二)网上确认要求

1.选择我校报到中心的考生务必仔细阅读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具体网上确认要求。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积极配合报名中心工作人员,根据核查工作要求提交相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除推荐考生外)应仔细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应聘者确认后不再修改,因填报错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考生应按照报名网站的规定配合个人图像及其他相关电子信息的收集。

5.根据有关规定,我校,对考生的申请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核,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应聘者填写的报名信息与应聘条件不符,不允许参加考试。如果候选人被发现伪造、更改文件时,我校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三)考生应在考试前十天左右参加考试,使用网上申请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燕赵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入场券》打印在A4幅面的白纸上,只是、使用过程中不得涂改背面或在背面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四)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遵守相关协议和要求。

四、参加考试

(一)初步测试

1.初始测试时间: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点):30-11:30,下午14点:00-17日:00)。

2.初试科目及成绩:

(一)硕士研究生招生初审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语、商务一舱和商务二舱,满分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二)我校药学硕士学位预审共有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语、全面的专业基础,满分100分、100分、300分。

(三)我校工商管理、公共行政、工程管理和会计硕士生初次考试有专业学位等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综合管理能力、外语,满分分别为200分、100分。

3.初步测试安排:初始测试为笔试,具体安排如下:

12月23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课、综合管理能力

12月23日下午 外语

12月24日上午一班商务舱

12月24日下午商务课2

4.初始测试地点:选择我校报名中心的考生将在我校参加考试,选择其他报名点的考生将在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5.考生应在初试前查阅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的《预试公告》。

(二)复审

1.我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复试工作的领导和全面管理,按要求披露信息。

2.我校将根据教育部规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学生、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其他学历要求。我校复试录取程序及各学院(系)、中心)实施细则将于复试前在“科研招聘网”及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复试将以差额形式进行。复测差异率一般不小于120%,合格学生比例不足,根据实际合格学生人数组织复试。

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我校复试时将查验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以注册时确认的信息为准)、学历(学籍)验证结果、学生证、考生资格等原始报名材料将被严格审核,对于那些不符合规定的人,无需复试。对学历(学籍)有疑问的考生最迟应在复试前向我校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

4.我校在复审前严格采取证人身份识别、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核查和报名专项计划、享受护理(含加分)政策资格审核,对于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无需复试。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名时查验的身份证件为准,复试期间不允许更改。

5.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复试工作完成前,不得向外界披露、传播复试题目内容及其他相关信息。

6.参加复试的具有同等学历的考生,复试时,必须额外选修至少两门与所申请专业相关的本科核心课程。追加考试科目不得与初始考试科目相同。附加测试为笔试。申请法学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具有同等硕士学位的考生无需参加考试。增试科目详情请参阅我校及相关学院(系)研究生院网站的复试录取程序、中)实施细则。

7.会计掌握、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将在复试中举行,成绩将计入复试总成绩。

8.复试时进行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由我校自行组织,成绩将计入复试总成绩。

9.符合《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加分要求,按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10.当我们学校认为有必要时,考生可以再次参加考试。

11.调整工作严格按照《2024年全国硕士学位招生管理规定》和上级部门相关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将在复试前在“科研招聘网”和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

12.考生被录取后,我校将组织体检。我校遵守《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体检中乙型肝炎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参考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教[2003]3号)要求的通知,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开展体检工作。具体安排将在复审阶段公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思想政治素质考核

(一)我校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主要考核考生自身的实际表现,内容应包括候选人的政治态度、思想表达、品性、遵守法律、诚实守信等。

(三)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将致函考生所在单位转交人事档案(或备案审核意见)及实际表现等材料,全面审视其思想政治道德状况。函授考试考生真实表现材料,须由候选人个人档案或者所在单位人员提交、政治工程部盖章。

六、入场

(一)我校采取“按需招生”、综合测量、首选、“宁少勿满”的原则,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及考生初、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根据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我校各学院(系)、中心)和研究生院网站公告。

(二)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考生的人事档案、户籍不转入我校,入学前联系我们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针对性劳动合同。参加个人考试的考生,只能招收在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研究生。申请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被定向就业录取,需确保定向劳动合同内容真实、精确的,拟聘用单位以复试时考生提出的申请为准,一旦提交将不会进行任何更改。原则上首选申请类别为“定向就业”的人,重新测试、录取阶段不改变就业单位。

考生申请硕士学位课程及其所在单位出现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如果考生因此无法重考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3)我校提供录取阶段修改考生联系方式的功能,请届时查看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的通知。考生报名时填写的地址或联系方式如发生变化,可以更新。如果候选人的地址或联系方式不明等,这是候选人本人的责任。

(四)届时符合自学考试和在线教育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本科考生,招收入学当年入学时未获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学生,入学资格无效。

(五)已录取新生(入学资格无效者除外),由于工作原因、学习及其他原因,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1至2年。考生须在我校拟录取名单公布结束前向招生学院(系)提出申请、中心)提交书面申请,通过后拟录取学院(系)、中)同意、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可以保留入场资格。

七、违规处理

(一)考生应自觉树立规章制度、诚实考试意识。

(二)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的,影响考试的公平性、公平的候选人、考试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凡有违法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国家教育考试违法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八、学术长度和学习年限

(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法学硕士(法学)、会计硕士学位 (MPAcc) 学制 2 年,其余全日制硕士学位课程学制为3年,学习年限2至5年(含假期)。

(二)在职研究生

工商管理硕士(MBA)、工程管理硕士学位 (MEM) 学制 2 年,其余非全日制硕士学位课程学制为3年,学习年限2至5年(含假期)。

九、停留、学费和奖学金政策

(一)住宿

我校统筹安排全日制硕士生到朝阳校区学习、海淀校区、昌平校区住宿。详细收费标准请参见我院研究生院网站。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安排住宿。

朝阳校区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

海淀校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98号;

昌平校区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南口镇南涧路29号。

(二)学费

我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所有研究生收取学费,详细收费标准请参见我院研究生院网站。

(三)奖学金政策

支持研究生完成学业的奖项,符合学术系统要求的研究生,有资格获得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奖学金、社会救助奖学金等。同时学校、学院(系)、中心)和导师为研究生设立“助教”、“管理助理”、“研究助理”岗位(统称“三助理”岗位)。担当“三助”职务的研究生,领取相应岗位津贴。具体奖学金事宜以学校相关政策为准。

十、其他

(一)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公布的拟招收学生人数仅供参考,拟录取学生人数根据教育部下发的招生计划和各专业实际情况确定。

(二)我校所有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可在“科研招生网”查询、北京化工大学以研究生院网站、研究生院及招生办公室微信公众号公告为准。考生应及时、仔细阅读相关通知。

(三)我校不组织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或培训,我们也不会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发放考研相关材料。如果考生遇到非法虚假网站、微信、邮件、电话及其他欺诈信息,您可以向我们学校举报或直接报警。

(四)本章程内容与上级单位最新政策相冲突的,我校将按照上级单位最新政策执行。

(五)联系方式

招生单位代码:10010

注册点代码:1110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29

电话:010-64433759

邮件:yzb@邮箱.巴特.教育.中文

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s://毕业.巴特.教育.中文

北京化工大学教研招生办公室微信公众号:存储_yzb

各学院(系)、中心)联系方式:https://毕业.巴特.教育.cn/1389/列表.哈特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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