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2岁儿童当众小便案件,家长获赔11万元,引发网友关注。某医院儿科门诊,刘先生焦急地拨打了孩子的急救电话,不注意自己的脚步,我在大厅的水洼上滑倒并受伤了,随后,医院判定他为十级伤残,孩子父母赔偿11万。

2岁孩子家长当众小便被责令赔偿11万元怎么办
2022 年 6 月,某医院儿科门诊,原告刘先生急于为他的孩子接到紧急电话,不注意自己的脚步,我在大厅的水洼上滑倒并受伤了,随后,医院判定他为十级伤残。
手术治疗后,刘先生医疗费花费3万余元,加上失去的时间、伤残补偿等,刘女士要求医院赔偿总损失近20万元。后来与医院交涉未果,刘某诉至法院。
法院调取事发时医院的公开视频,原来,12秒前刘某就经过了,2岁半的小杰在保姆的陪同下在这个地方小便。因为保姆就站在小杰身后,只是挡住了就医指导台工作人员的视线,以至于无法被及时发现。事发后2分钟,保姆带着小杰回到现场,用拖把清洁地板上的尿渍并留下。
庭审期间,法院根据刘某的申请,追加小杰及其父亲参加诉讼,小杰的父亲说,他的孩子有尿急的问题,希望能够在适当的情况下减少责任。
医院认为,刘某摔倒受伤的原因是小杰当众小便,医院不是直接侵权人,医院的入口在大厅、双方、台阶等台阶均设有“小心滑倒”提醒,摔倒后,医院工作人员立即进行处理,安全义务已履行,因此,医院不应该承担责任。
孩子年龄较小,不影响监护人承担监护责任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虽然刘先生在医院门诊大厅滑倒受伤,但由于小杰随地大小便,没有及时清理尿渍,刘某滑倒摔倒。
因为小杰小便的时候,保姆就在他身后,挡住了医疗台工作人员的视线,结果,当小杰随地大小便时,工作人员没能及时发现并制止。从小杰离开到刘某滑倒,仅12秒,即使医院有保洁人员巡逻,也不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发现并做出提示或清理,因此,法院认定对刘某造成损害的责任人为小杰。
刘先生走路时没有注意地面情况,还穿着拖鞋,地面湿滑时不利于预防,刘本人也犯了一定的错误。因此,法院判决小杰父亲承担70%的赔偿责任,赔偿刘某各种损失11万余元,精神损害抚慰费1000元。
小杰父亲不服一审判决,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一审判决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该保持,上诉被驳回、维持原判。
由于年龄较小而属于未成年人,自我约束力不成熟,但这并不影响监护人承担相应的监护责任。父母是子女监护的第一责任人,当孩子的行为造成一定的公共风险时,应及时制止其行为或通知公共场所工作人员协助消除风险,不要通过说“他还是个孩子”来冒险或逃避责任。希望每个孩子都能在父母的呵护下茁壮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