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统一高考招生简章
第一章一般的
第1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有关文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周口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周口职业学院)普通高考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公平的、只是、公开”和择优录取原则。
第四条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验收、新闻媒体、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五条学校概况:周口职业技术学院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学校占地面积1634亩,总建筑面积 51.30,000平方米,藏书108.20,000 卷,固定资产合计7.21亿,完善的教学设施,优雅的校园环境,全日制高职专业及方向53个,覆盖13个专业类别。其中,省特产5个,省综合改革试点6个个别的,中央财政支持“提升专业服务业”2个,2个高职院校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骨干专业。学校拥有国家级和省级精品在线公开课11门,2个省级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3个省级示范学生实训基地,1个省级产教融合专业联盟。学校现有教职工1050人,其中专兼职教师1007人,25名医生,“双师型”教师510人,全国劳动模范1名,省、110名市职教专家和学术技术带头人(拔尖人才),1 河南省高等职业学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2个省级优秀教学团队。全日制专科学生18929人。
学校赢了“河南省文明校园标兵”、“河南省园林单位”、“河南省卫生单位”等称号;是“河南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河南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品牌示范校”、“河南省双高工程建设高校”。
第六条学校位置:河南省周口市开元大道1号(开元校区)、周口市文昌大道东段(文昌校区)
第七条 学校全称:周口职业技术学院(国家标准代码:12750,河南省招生代码:6279)
第八条 学校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九条 校级:专科教育
第十条证书的颁发:
1个.颁发文凭的学校名称:周口职业技术学院
2个.学历证书颁发的证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文凭。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周口职业技术学院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周口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是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大专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不委托个人和机构从事招生工作。
第十三条 周口职业技术学院纪律委员会、督导室督办招生工作。
第四章入学
第十四条 入学要求:根据教育部印发的《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
第十五条招生计划:根据河南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学校符合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专业发展、各省(区)、市)生源情况和区域经济发展需要分配编制各省各专业招生计划。
省、专业计划经学校招生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报高教部门备案,并按要求及时向有关省(市)报送源头计划、区)招生部。招生计划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六条录取原则:根据教育部及招生省份有关文件精神,为了公平起见、只是、开放原则,根据高考成绩,综合衡量德、智、体美,首选。
第十七条 录取规则:对于所有即将到来的候选人,根据我的专业志愿和学校招生计划,按分数从高到低录取;如果考生高考总分相同,专业按照专业志愿顺序分配,如果高考总分、专业志愿者顺序相同,然后根据语言、数学、外语、综合订单,单科成绩高者优先。考生申请专业计划已满,不服从调整的考生可以退学。
我校在内蒙古实施《招生计划1个:1 录取范围内按专业自愿排队《录取规则》。
3+3高考改革试点省份,我校招生专业无选修科目要求,所有候选人都可以申请。3+1+2高考改革试点省份,我校招生专业无选修科目要求,考生按物理类、历史类报考。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我校艺术班录取采用学生所在省艺术班考试成绩,根据原籍省制定的录取规则,学生将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直到计划满。河南省美术类专业采用全省统一综合分数排序并行志愿录取,综合分数计算公式:文化成就×0.067+专业成就×0.167=考生综合成绩,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文件。
体育专业录取规则:河南省体育文理科按综合成绩录取,综合评分= 按文化等级 × 0.067+专业课成绩×0.333。其他省份按原籍省份制定的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直到计划满。
第十八条 对不符合国家招生有关规定、专业计划已满、不服从专业调整的考生,予以退档处理。
第十九条 我校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备案加减分政策规定。
第二十条 学校教学第一外语为英语。
第二十一条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和体检工作的指导意见》执行,隐瞒既往病史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取消入学资格或者学籍。
第二十二条 男女生比例:我校各专业男女比例无限制。
第五章学费和奖学金
第二十三条 2023年各专业学费如下:文科3700元/生/年,科学与工程4200元/生/年,美术6000元/生/年,医药 4800元/年,体育 4200元/生/年体育专业3700元/生/年。住宿费暂定为800元/生/年(如遇政策调整,为落实政府公布的新政策)。我校所有校企合作专业与同类非校企合作专业收费相同,学校和企业均不收取校企合作职业技能培训费用、培训费、象征性费用,例如就业委托费,如有乱收费,请拨打校纪委监督热线0394-8539903。
第二十四条奖励办法
为确保每一位困难家庭学生都能顺利求学毕业,学校成立于集“奖”、“贷”、“助”、“勤”、“减”于一体的资助体系。
“奖”: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用于奖励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校内奖学金一等奖700元/学生/年、二等奖500元/学生/年,三等奖300元/学生/年,用于奖励学习成绩优异、家庭贫困的学生。
“贷款”:开设国家助学贷款,家庭困难学生按条件和程序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每学年可向学校申请12,000人民币贷款,做“该贷多少就贷多少”,在校期间免息。
“帮助”:国家助学金平均3300元/生/年(覆盖率约20%),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建档立卡农户助学金100%全覆盖,标准4000元/学生/年。校内助学金1000-2000元/出生/年(覆盖率5个%关于)。
“勤勉”:学校实施“勤工俭学”计划,在学校图书馆、多媒体教室、实验室、行政部门设置勤工助学岗位,让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参与学校管理,并有一定的工资补贴生活。
“减少”:学校在经济上对家庭来说特别困难,为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学生减免学费。
第六章其他
第二十五条 新生复习。新生入学后,我校复习新生,对于不符合资格或有欺诈行为的学生,取消资格,考生档案交回考生所在县(市)、区)招生。
第二十六条 机构或者个人以周口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活动的,学校保留依法追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 如果本章程与国家法律不一致、规定、规定与上级相关政策不一致的,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以上级规定及相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周口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支持热线:0394-8693098 86930818693855(传真)
土地地点:河南省周口市开元大道西段(开元校区)
河南省周口市文昌大道东段(文昌校区)
邮政编码:466000
学校官网:网址://万维网.zkvtc.教育.cn
招生信息网:网址://zkvtczs.最好的教育.cn/
周口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年四月10天
周口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统一高考招生简章-专业信息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