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绩分配表是各省市新高考换算选科成绩时使用的重要数据参考,新高考绩点按照统一规则,根据原分数进行评分后,由成绩换算的分数。

新高考绩点如何计算
简单来说评级系统,是对考生的考试成绩进行评分,然后根据考试成绩对考生进行排名的年级范围,给它一个与其级别相对应的分数。
以第三批改革、采用3+1+2模式的湖北省为例:如果重新选科,每科原分数为100分。转换时,将以30点作为等级转换的起点,满分100分。考生各选考和重选科目的原始成绩从高到低分为A、乙、C、D、E共有5级,各级别人数比例约为15%、35%、35%、13%和2%。获取考生从 A 级到 E 级的原始分数,根据等比例换算的原则,分别换算为100~86、85~71、70~56、五个分数区间:55~41 和 40~30,获取考生的绩点。成绩分数计算结果将按“四舍五入”处理,以整数表示。
哪些科目需要评分
新高考改革后,所选科目已评分,成绩分配基于候选人的排名,而不是滚动的原始分数。其中,3+3模式高考省份,前3个是中文、数学、3门外语考试科目,使用原始分数,第二个3是选修科目,成绩分配;3+1+2模式高考省份,3 为中文、数学、3门外语考试科目,使用原始分数,物理或历史 1 分,也使用原始分数,2 其他两门选修科目,成绩分配。
由于不同科目试题难度的差异以及报考相应科目的考生群体不同,不同选修科目的原始成绩不具有可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