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封制和郡县制的区别:郡县制是在国家大一统的条件下实行的,是按地域划分;分封制是与宗法制相联系的,是以血缘关系为基础。郡县的官吏由皇帝或朝廷任免调迁,官位概不世袭,官吏只有俸禄没有封地;分封的诸侯王位世袭,并拥有封地。

分封制和郡县制的区别
第一,郡县制是在国家大一统的条件下实行的,是按地域划分;分封制是与宗法制相联系的,是以血缘关系为基础。
第二,郡县的官吏由皇帝或朝廷任免调迁,官位概不世袭,官吏只有俸禄没有封地;分封的诸侯王位世袭,并拥有封地。
第三,郡县则是地方行政机构,有利于中央集权的加强和国家的统一;诸侯国拥有很强的地方独立性,容易发展为割据势力。
郡县制是谁提出的
秦朝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在全国推行郡县制的政权,但郡县制并非其首创。
春秋时期已有郡、县的设置,但当时的县是比郡高级的行政单位,且两者并无统属的关系。最初的郡可能是一种建于边境地区的不稳定建制,它的区域虽大,但地位却比县低一级。《左传》这样记载,晋国的赵简子曾于公元前493年对他的军队宣布:“克敌者,上大夫受县,下大夫受郡。”可见,在春秋时期,县的地位是比郡高的。
最初,县和郡多设置在边境地区,其官员也都是国君派遣的。例如,魏文侯就曾任命吴起为河西郡太守。魏武侯继位后,吴起受到猜忌,就离开魏国到了楚国,在楚国的边郡也担任了太守,一年后才被任命为令尹主持变法。后来,为了便于兼并战争和抵御外敌的双重需要,郡和县基本上就成了地方上固定的政权,其最高长官有权应对边境的突发情况。
分封制的影响有哪些
分封制的积极影响:
(1)分封制有利于稳定当时的政治秩序,但后来强国与弱国合并,逐渐削弱了周王的权威。通过分封制,周的文化形态覆盖了整个黄河中下游地区。周文桦具有惊人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2)分封制加强了周皇帝对地方的控制。周朝开发了边远地区,扩大了统治范围,逐渐形成了全国性的交通网络。
分封制的消极影响:
(3)西周晚期,分封制随着诸侯国的日益强大而遭到破坏。春秋时期,楚王获得了封号,这是对分封制的公开挑战。春秋战国时期。大国吞并了小国,同姓的国家也互相争斗。周没有控制住他们。战国末期,周王室完全失去了分封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