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分网,一起奋斗一起拼搏。

当前位置:

首页

>

录取规则

>

正文

2023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涉外学院录取规则

文/徐慧琪2023/6/17 14:09:26

2023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涉外学院录取规则

2023年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外国语学院招生简章已公布,这是详细信息,以供参考,可调整的,以学校公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学院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招生。

第十一条 学院根据上级部门要求,根据考生志愿情况确定备案比例。

第十二条 对符合学院备案条件的普通专业考生,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备案分数线(含全国高考加分),入场以专业义工顺序为准。当所有候选人的职业愿望都无法满足时,如果你服从调整,根据考生各科成绩和专业志愿情况,转入其他专业录取。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高考体检标准的、所报专业均为全注册专业,不服从专业调整、总分低且录取名额已满的考生将被取消资格。凡录取和退学的考生,经所在地教育招生部门审核确认后,以名单为准。

第十三条 根据教育部和生源省有关招生政策,申请我院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和产品设计艺术专业,认可生源省份统考成绩,录取办法按省(区)、市)规定择优录取原则。

对于广播和主持艺术、广播电视总监、摄影及其他艺术专业,我校组织校考所在省份,按我校制定的录取规则录取,进入档的考生将根据我校专业分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学校考试专业成绩相同时,高考成绩优秀者优先,学校考试和高考文化课专业成绩相同者,中文优先、数学、外语成绩高者。我校不组织校考的省份,认可生源省份统考成绩,并根据原籍省份、城市、按自治区规定的备案原则录取。

如我院入院规则与相关省(区)相同、市)招生委员会的招生政策不一致,实施学生省(区)、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招生政策。

第十四条 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区)、市)招生工作,按照各省公布的改革方案和相关规定执行。高考改革试点省(区)、市)考生报考,必须符合我院选修科目要求。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省、市)确定专业录取同分排序规则。

第十五条 学院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局、教育考试院对卷宗加减分的相关规定。

第十六条湖南省备案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主动联系我院公布的电话确认录取,未经确认的候选人将被退回。

第十七条 英语专业要求考生参加的外语考试作为英语;其他专业考生不限语言,但我校非英语专业入学后只开设英语公共课。

第十八条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统一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九条 入学后三个月内的新生,学院按照国家有关招生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复试不合格者,视情况处理。任何涉及徇私舞弊的人,取消学籍,被退回;可恶的,报有关部门调查。

第二十条 请填写学院志愿 考生必须填写有效的联系电话,保持沟通畅通,为了在录取过程中能够及时联系。

© 百分网 17180.cn | 吉ICP备2022003481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