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衡阳幼儿师范学院招生简章已公布,主要包含学校简介、招生计划、申请条件、录取规则、收费、奖学金和其他信息,这是详细信息,我希望能有所帮助。
衡阳幼儿师范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和学校概况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为更好落实教育部“阳光工程”要求,规范招生工作行为,确保顺利的录取过程,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衡阳幼儿师范学院。
英文名:衡阳幼师专科学校
第三条 办学类型和办学水平:国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四条专业设置:学校有学前教育、小学教育、音乐教育、艺术教育、现代教育技术、早期教育、小学数学教育、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服装服饰设计、婴幼儿护理服务与管理、五年制学前教育大专、五年制初等教育大专等13个专业,面向湖南、湖北、广东三省招生,其中,五年制大专为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专业,招生对象为湖南省衡阳市初中应届毕业生。
第五条学校国家标准代码:14691、省校代码:4785。
第六条学校地址:湖南省衡阳市雁峰区罗金桥4号。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七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成立,党委书记任总经理、校长担任董事、负责招生工作、教学、校领导、学生管理处纪委书记任副主任、系主任担任招生委员会委员,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带领、督促招聘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八条 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是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协调处理学校日常招生工作。主要职责是负责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招生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条例和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准备招生计划、执行学校有关招生规定,组织招生宣传和招生工作,做好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入学相关数据报送工作,做好招聘总结。
第九条 纪委书记担任学校立项组组长,以纪检监察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监督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招生就业部门应当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生情况、学科发展和社会对人才需求等因素,配合相关部门制定招生计划,经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并经校长批准后,报上级批准。
第十一条 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按照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执行,子类别汇编、副专业招生计划,校长办公室会议、党委调研,报上级审查备案。
第十二条 招生就业部门应当将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生源计划按要求及时报省高等学校招生办、教育考试机构等有关部门,并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根据教育部近日印发的《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为了公平起见、只是、开放原则,首选。
第十四条 招生对象为参加高考的历届高中毕业生、职业院校考生。学校落实湖南省及其他相关省份相应措施、过去学生的招生政策。
第十五条 贯彻落实《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和体检工作的指导意见》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 执行湖南省教育考试院(招生委员会)有关招生规则。学校根据省相关教育考试院确定的录取分数线进行招生。
第十七条 学校按照志愿专业的先后顺序、按录取顺序高分低分。如果申请的专业已满,忤,做回退处理。在同一年级申请人入档的情况下,考生按所在省(自治区)排序、各直辖市)考试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在满足省招生部门录取要求的前提下,我校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考试院最新规定计算综合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结合专业志愿者,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各专业考生报考外语语种不限,入学后,学校仅以英语为基础外语进行教学。
第二十条各专业招生男女比例不限。
第二十一条 录取方式实行计算机在线远程录取。
第二十二条 录取结果在我校官方网站公布,将录取通知书用特快专递寄给新生(或通知学生自取)。
第五章 招生纪律
第二十三条 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教育部招生工作“三十条”、“八项基本要求”等纪律要求。
第二十四条 招生工作人员必须自觉遵守保密制度,严守招生工作秘密。
第六章其他
第二十五条收费标准:各专业学费标准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详见《招生简章》和《招生须知》。
第二十六条奖贷政策:学生贷款、奖学金和其他措施。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校内奖学金。除了,学生还可以申请州学生贷款和勤工俭学。学校设立奖项、贷款、以多种方式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
第二十七条 学生各科成绩合格,可获得学校颁发的全日制大专毕业证书。学生通过相关院系考核后,可取得《普通话水平考试等级证书》、《计算机应用能力等级证书》、《英语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相关专业资格证书。
第二十八条新生入学后,可同时参加我校组织的自学考试,通过考试,大专毕业后可获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按照湖南省高等学校升格考试相关规定,应届毕业生可报名参加高考,被申请的本科院校择优录取,接受全日制普通本科教育。
第二十九条 学校专业介绍、招生计划等详细信息请参考招生简章、申请指南和学校网站。
第三十条 学校网站:网址://万维网.海耶斯夫.com;招生咨询电话:0734-8141393、8336789;招生办公室邮箱:335485287@qq.com;邮政编码:421000。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适用国家法律、规定、根据上级规定及相关政策。国家如有新政策,以调整后的新政策为准。
第三十二条 学校以往关于招生工作的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章程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