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辽宁民族师范学院2023年招生细则已公布,这是详细信息,以供参考,可调整的,以学校最新发布的信息为准。
入场规则
1.文件比例:自愿提交批次按顺序排列,备案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批次平行自愿备案,备案率100%。
2.身体健康要求
据教育部称、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限制学前教育专业招收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已入区并申请专业的考生将被撤回。除学前教育专业外,其他专业没有限制。
3.大学志愿服务和入学
1)我校学前教育(师范班)、小学语文教育(教师)、初等教育(教师班)、计算机应用技术、申请韩语、旅游管理、电子商务、大数据与会计、现代文秘专业获批高职(专科),全部实行并行自愿备案和录取模式;国家表演艺术专业为第一阶段艺术高职(院)批次,实行并行自愿备案和录取模式。
2)各省份批次设置及备案原则由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
3)我校在实行新高考“3+1+2”模式的省份(辽宁省、河北省)不提高各专业选科要求,物理、历史学科招生计划,分别备案和承认。
4.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招生过程中执行2023年各省招生委员会关于高考加分的规定,政策加分计算纳入文化课程排名。
5.高级考生的专业安排
1)进入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不存在专业水平差异,专业安排:按专业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列。对于具有相同提交结果的人,物理考生跟随数学、语言、外语科目成绩较高者优先,历史班考生按语言划分、数学、外语科目成绩较高者优先。
2)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专业安排办法: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专业按照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列。对于具有相同提交结果的人,物理考生跟随数学、语言、外语科目成绩较高者优先,历史班考生按语言划分、数学、外语科目成绩较高者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