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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方医科大学录取规则

文/丁飞2023/8/21 18:34:18

2023南方医科大学录取规则

2023年南方医科大学招生简章已公布,这是详细信息,以供参考,可调整的,以学校公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生监督》招生制度,严格遵守教育部、省(自治区、各直辖市)招生办有关招生政策规定,符合开放性、公平的、正义原则,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德、智、体、劳综合衡量,首选。

第十八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按照普通类(文史类或历史类)、理工科或物理)指定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分类录取。

第十九条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关于备案比例及生源地要求,学校合理确定备案比例,申报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校会根据生源情况在这个比例内做适当调整。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校本科招生储备不超过本科总招生计划的1%,用于生源质量控制和需要增加计划解决考生专业服从调整等问题。

第二十条 通过思想政治道德考核和身体健康检查、统一考试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在符合南方医科大学备案要求的情况下,根据考生成绩、志愿服务、以及学校的录取原则。

第二十一条 1.根据“分数优先、遵循自愿原则,无专业志愿级差。一般类(文史类或历史类、科学与工程或物理)专业,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备案规则发布后,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总分排名从高到低排序录取。优先安排排名高的考生的第一专业选择,如果职业满,然后一一核对学生后续的职业志向。无排名或排名积分的省(区)、直辖市),考生提交总分相同的文件,与单科成绩相比,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文史类考生比较汉语、文科数学、外语成绩、文科综合(历史是中国的、数学、外语、历史),理工科考生对比数学、语言、外语、理科综合成绩(物理是数学、语言、外语、物理)。

2个.考生填报的主要志愿未被录取时,如果进行专业调整,以考生总分为准,并兼顾单科成绩,转入招生计划有空缺的专业招生,否则,后台文件处理。

3个.当第一次申请未满时,依次接收后续批次的备案候选人,但是只能考上次录取后未满的专业。

第二十二条 申请保送学习的考生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保送生综合评估考试,测试合格者,报考人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和教育部审批。

第二十三条 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录取,按照教育部和我校有关规定。经过一年的预备培训,成绩合格者转入我校。

第二十四条 港澳台学生,新疆、西藏大陆高中班级,招生与录取,按照教育部和我校有关规定。

第二十五条 学校各专业的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言的候选人请谨慎申请。

第二十六条执行各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加分项目和积分值,加分适用于临床医学八年制以外的专业分类(本科、硕士、博士)。符合国家和省招生办通过的各项优秀录取条件的考生,同等条件学校优先录取。学校一视同仁对待老生和新生,而且没有入学率限制。

第二十七条 学习成绩要求。报考我校普通本科层次普通专业,高考总成绩中包含的3门普通高中学历水平选拔科目对应的3门普通高中学历水平资格考试科目必须通过。具体要求以当年各省招生录取文件为准。

第二十八条 我校设在北京、上海、浙江省、海南、山东省、天津、广东省、河北省、辽宁、重庆、湖南省、湖北省、福建省、江苏省选拔要求按公布的选拔要求执行,录取原则按照上述省(直辖市)公布的规划和有关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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