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广州市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已公布,这是详细信息,以供参考,可调整的,以学校公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生监督》招生制度,严格遵守教育部、省(区)、市)招生办相关招生政策法规,符合开放性、公平的、正义原则,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德、智、体、劳综合衡量,首选。
第十七条 省(区)、市)招生委员会按普通班(历史班、物理),艺术和体育(包括音乐、艺术、舞蹈班、广播电视导演、书法、体育)网上分类录取单独指定录取控制分数线。
第十八条 报考广东省本科院校及专业,高考总成绩中包含的3门普通高中学历水平选拔科目对应的3门普通高中学历水平资格考试科目必须通过。具体要求以广东省招生招生工作文件为准。
第十九条 实行平行自愿备案的省(区)、城市),学校可根据平行志愿备案规则和各省招生办公布的生源来源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整比例。
第二十条 通过思想政治道德考核和身体健康检查、统考成绩已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在符合学校备案要求的情况下,根据考生成绩、志愿服务,及学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一般类(历史类、物理课)专业评分时,根据各省、市)备案细则出台后,贯彻“专业志愿者至上”的原则,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录取依据考生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总分和排名相同的考生,完成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二条 文体统一考试专业定级时,根据各省、市)备案细则出台后,在候选人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贯彻“专业志愿者至上”的原则,根据考生填写的专业志愿顺序,根据考生总分排名从高到低录取。考生提交总分相同的文件,按考生排名录取。当候选人排名相同时,学习过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者优先录取。
音乐、艺术、舞蹈班、书法院校(专业)总分750分,根据高考文化课总分和技术科目总分的总分排名进行备案,总分计算公式为:考生总分=文化课成绩x 40%+技术科目考试成绩x 2.5×60%。
第二十三条 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全部不予录取时,如果进行专业调整,根据考生档案总分,由高到低调整至本院校专业群拟招聘职位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不服从调整的考生,后台文件处理。
第二十四条 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以英语教学为主,语言不是英语的候选人应谨慎申请。
第二十五条 相关加分或优惠录取政策,按省、市)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内蒙古自治区的录取原则另行规定,实施“招生计划1:1在按专业自愿录取排队原则范围内”。
第二十七条 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考生的学术水平考试成绩为:所选科目必须至少为 CC,必修科目4C和技术科目考试通过。进入档案后,先按分数再按成绩、以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分数和等级相同的考生按语言分班、数学科目总分(含加分)从高到低排序。其他要求参见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
第二十八条 学校在海南省的选课要求按照公布的选课要求执行,录取原则按照各省公布的规划和相关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