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广东财经大学招生简章已经公布,这是详细信息,以供参考,可调整的,以学校公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生监督》招生制度,严格遵守教育部、省(区)、市)招生办相关招生政策法规,符合开放性、公平的、正义原则,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德、智、体、劳综合衡量,首选。
第十八条 各生源省(区)、市)招生委员会按照总类(历史/文科、物理/科学)、艺术(包括音乐)、艺术、广播电视导演等)分别指定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分类录取。
第十九条报考我校的广东省考生,高考总成绩中包含的3门普通高中学历水平选拔科目对应的3门普通高中学历水平资格考试科目必须通过。具体要求以各省份招生录取文件为准。
第二十条 实行平行自愿备案的省(区)、城市),学校可根据平行志愿备案规则和各省招生办公布的生源来源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整比例。
第二十一条 通过思想政治道德考核和身体健康检查、统考成绩已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在符合学校备案要求的情况下,根据考生成绩、志愿服务,及学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实行平行自愿备案的省(区)、城市),我校已备案的普通班(历史/文科)、物理/科学),经思想政治道德考核和体检合格并进行专业调整的,没有退缩。
第 22 条 一般类别(历史/艺术、物理/科学)专业评分时,根据各省、市)备案细则出台后,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录取,即根据考生总分排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优先安排排名高的考生的第一专业选择,如果职业满,然后一一核对学生后续的职业志向。没有总分排名的省份,在高考总分相同的情况下(含政策加分),按学科顺序和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排名顺序为:文科是中国人、综合艺术、文科数学、外语;科学数学、综合科学、语言、外语。
内蒙古自治区录取原则另行列出,实施“招生计划1:1在按专业自愿录取排队原则范围内”。
第二十三条 美术统一考试专业评分时,根据各省、市)备案细则出台后,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已在我校备案的广东考生,录取依据考生总分从高到低排序,优先安排排名高的考生的第一专业选择,如果职业满,然后一一核对学生后续的职业志向。广东省申请人总分=文化课成绩×40%+技术科目综合考试成绩×2.5×60%。已在我校备案的广东省外国留学生考生,根据我校计算的综合分数,录取由高到低排序,优先安排综合分数高的考生的第一专业选择,如果职业满,然后一一核对学生后续的职业志向;广东省留学生考生综合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加分)×40%+美术统一考试成绩×60%,当综合分数相同时,根据艺考、语言、数学、外语成绩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排名第一的候选人将被优先录取。
对于没有明确的艺术设计备案规则的省份,按照我校录取规则备案。
第二十四条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在高考文化课成绩和技术科目统考(联考)成绩达到该专业录取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向我校报考的考生,广东广播电视台台长专业、戏剧、影视、影视、文学专业根据考生在档总分排名从高到低进行选择,考生总成绩=文化课成绩×60%+技术科目考试成绩×2.5×40%;广东省外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按文化课总分(排名分)从高到低排名,首选,文化科目总分(排名分)相同时,国考(联考)成绩较高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五条 播音主持艺术类专业按照各省(区)标准设置、城市)备案规则,在高考文化课成绩和技术科目统考(联考)达到原籍省专业录取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满足录取条件的基础上,向我校报考的考生,根据考生总分排名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考生总成绩=文化课成绩×60%+技术科目考试成绩×2.5×40%,申请总分相同时,根据技术考试(联考)、语言、数学、外语成绩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排名第一的候选人将被优先录取。
第二十六条 高水平运动队的招生,根据教育部、各省招生委员会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情况,详见《广东财经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第二十七条 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不予录取时,如果进行专业调整,根据考生档案总分,由高到低调整至本院校专业群拟招聘职位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不服从调整的考生,或拟转学但不符合专业空缺专业相关要求者,后台文件处理。
第二十八条 我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语言不是英语的候选人应谨慎申请。
第二十九条 我校中外联合培养班以英语授课为主,语言不是英语的候选人应谨慎申请。
第三十条 加分或考虑相关的录取政策,按省、市)相关规定执行。加分适用于备案和专业分类。对考生学习成绩的要求,按省、市)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我校在实施选修课改革的省(市)招生时执行公布的选课要求,录取原则按照省(市)公布的规划和有关办法执行。
第三十二条 香港免试生、澳门推荐学生、台湾免试生、港澳台华侨生联合招生、方向、内地西藏班和内地新疆班招生,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