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上海外语大学的招生规定已宣布,主要包含学校简介、招生计划、申请条件、录取规则、收费、奖学金和其他信息,这是详细信息,我希望能有所帮助。
2023年上海外国语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确保学校本科入学工作的平稳进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的相关法规和上海外语大学的协会章程,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上海外国语大学,简称“上外”;英文翻译:上海外国语大学,简称“SISU”;学校国家标准代码:10271;本科学校地址:上海桑吉安格区Wenxiang Road 1550号,邮政编码:201620。
第三条 学校由国家举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教育部直属与上海市共建、一所国家关键大学进入该国的“双重一流”建筑,有学士学位、掌握、博士学位授予权,有一个邮政移动站。
第四条 取得学籍并在规定年限内达到专业毕业要求的本科生,上海外国语大学学士学位证书颁发;符合学校学位授予相关规定者,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5条学校的本科入学工作充分实施了教育部相关文件的精神,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为了公平起见、只是、开放原则,候选人的道德,智力,智力和劳动和劳动的全面评估、概述、首选。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是本科招生工作的领导和决策机构,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审议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项。
第7条学校入学委员会是本科入学工作的咨询机构,负责为招生领导小组向学校各部门提供决策咨询和指导、学校(部门)参加本科招生。
第8条学校招生办公室是一个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永久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接受学校招生督导工作组的全程督导,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条 学校根据需要组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公示工作组,负责区域内的招生宣传和咨询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招收全国招生,文理科(包括不分文理科的综合改革)。学校以国家政策为导向,应努力促进城乡地区入学机会均等,统筹考虑各省报考人数、学生素质、各类专业需求及毕业生就业等因素,结合近年建立的校源计划,确定分专业招生计划,报送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公示。
第十二条按照教育部规定,学校入学计划总数的1%用作保留计划,主要用于调整各地统考在线生不平衡,解决同分考生录取问题。储备计划使用集体决策、公平公正原则。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普通类型学校招生安排在首批(部分省份)和本科第一批(含本科合并批)、或分割而无需批处理,下同),考生可填写。单批国家专项计划,有针对性的招聘和连续县有特殊困难、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候选、南疆四州候选,录取规则参照普通类型招生。
第14条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组织、直辖市)备案规则和当年生源情况确定转移比例。按顺序自愿提交批次,原则上档案调动比例控制在各省公布计划的120%以内;按平行自愿备案的批次,原则上档案移交比例控制在各省公布计划的105%以内。(笔记:学校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按其有关规定调整录取,实施内蒙古自治区招生计划数1:1 个文件,“分数明确”的录取规则。)
第15条当学校传输文件时,它认识到国家政策奖金点,即省级招生和考试机构将根据教育部的相关法规包含在候选人的文件提交结果中,不超过20分。输入文件的候选人根据他们的归档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和录取要求,入场顺序。在本科第一批录取中,符合入学要求并遵守专业调整的候选人“不会撤退”。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加分不适用于未安排省级及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十六条 学校招收专业时,“分数线优先”、遵循自愿原则,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差别差异,按照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根据考生报备的专业志愿,比较每个专业的入学要求,确定入学专业。在专业招生规模允许的范围内,学校可根据考生专业意愿适度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如果候选人在专业入学中的成绩相同,外语成绩、总得分、中文分数、数学成绩。如果上面的情况完全一样,学校使用预订计划承认。当学校入学中的候选人填补的主要志愿者无法满足,如经专业调整并符合录取要求,然后可以转入招生计划还没有完成的专业,如果候选人电子文件提供综合质量评估报告,专业录取也会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如不服从专业调整或不符合录取要求,然后会被处理为退会。
第十七条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招生选修科目必须符合省份公布的学校招生专业的相关要求。
第十八条 学校招收普通类型学生,高考外语为英语的考生,可以申请所有专业;俄语考生可以申请俄语、俄语(工商管理双学位)和所有非外语专业,德国考生可以申请德语专业和所有非外语专业,法国候选人可以申请法语专业和所有非外国语言专业,西班牙语候选人可以申请西班牙语、西班牙(企业管理)专业和所有非语言专业专业,日本考生可以申请日语专业和所有非外语专业。除了本专业的语言教学外,学校的外语专业,提供英语强制性课程;学校的所有非外国语言专业都提供英语强制性课程,部分专业课程以英语授课,所有学生都应按照学校课程学习。
第十九条 报考本校外语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各省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高考外语口试并通过成绩(不组织口试的省份除外),广西候选人的大学入学考试外语港口考试必须达到水平。学校招收普通类型时,不再单独组织外语面试和专业面试。
第二十条 考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规定执行、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了“关于普通大学和大学的入学和体格检查的指导意见”以及相关的补充法规。
第二十一条自愿按顺序备案的批次,在第一志愿生不足的情况下,学校接受非首选候选人,根据备案结果从高到低,择优录用。如果符合入学要求的非第一位志愿者候选人仍然不足,将征集志愿者。按平行自愿备案的批次,未完成的项目也将征集志愿者。如果招募的志愿者仍然不足,剩余的计划将转移到其他学生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推荐学生、综合评价试点、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运动队、港澳台生招生,根据教育部的相关法规和学校的相关入学指南。录取通知书与学校文件或上级部门文件不一致,以当年学校招生条例及上级部门文件为准。
新生入学后的第23条,学校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所有不合格的学生,按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办理。
第24条学校根据国家法规和上海市政价格局的批准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外国语言文学)专业补习班:7150元/学年;工程计算机专业学费:7000元/学年;其他学科的学费:6500元/学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费:19,500元/学年。超过学校本科专业基准学分(160学分),2023年录取的普通全日制本科生按学分制收费标准另行收取。住宿费:1200元/学年。
第25条学校已经建立了一个合理的学生经济援助系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学生贷款、勤工俭学、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绿色通道、出国交流等项目。学校践行“助人育人”理念,为学生的全能发展提供广泛的平台,为学生提供全面发展、全程协助和支持。
第二十六条 学校本科招生网站:网址://招生.十宿.教育.cn;电子邮件:ao@shisu.教育.cn;支持热线:021-55386006、55383668;微信、微博:招生。
第二十七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监督、投诉信箱:jiwei@shisu.教育.cn。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上海外国语大学招生办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果遇到教育部、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学校将制定相应的录取规则,并单独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