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湖南财经大学招生简章已公布,这是详细信息,以供参考,可调整的,以学校公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学校严格执行学生所在省(自治区)、市)招生政策,严格遵守普通高校录取规则,根据统一高考和学业水平测试的结果,参照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录取。
第十三条 学校在各省(自治区)招生、直辖市)按1:1 比率访问候选人的档案。
第十四条 学校承认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确认的全国高考政策加分,但累计得分不得超过20分。
第十五条 学校对高考改革省份考生执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录取规则和要求,考生选科须符合我校公布的专业选科范围要求。
第十六条 学校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和专业意愿安排报考专业,无专业水平差异。当进阶考生成绩相同时,依次跟随:语言、数学两科总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专业,高考改革(3+1+2)省份再根据意向科目单科成绩选择,单科成绩高的复选科目优先确定专业,如果再次相同,自愿命令,顺序优先。当所有候选人的职业愿望都无法满足时,如果进行专业调整,转其他未完全注册的专业。如果不服从专业调整,然后会被处理为退会。
第十七条按顺序分批自愿备案,在第一志愿人选不足的情况下,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将按照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遴选,直到源头规划完成。如果合格的非首选候选人仍然不足,将征集志愿者。按平行自愿备案的批次,未完成的项目也将征集志愿者。
第十八条 录取,老生和新生一视同仁;我校招生专业不限男女生比例;申请外语专业,高考外语是英语,其中,日本专业高考的外语可以是英语或日语。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参加外语考试,考生入学后说英语、将日语教学安排为公共外语教学内容,其他语种可安排相应老师指导学习。
第十九条报考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时,高考外语是英语,高考成绩不低于100分(满分150分)。
第二十条 录取结果通过我校招生信息网发布。录取通知书将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发给新生。
第二十一条 学校对录取新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等部门印发的《关于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的指导意见》(教教[2003]3号)和总则执行、原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体检取消乙肝项目试验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办〔2010〕2号)。
第二十二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对所有新生进行综合审核和身份审核。审核不通过或违规的考生,学校会处理不同情况,直至撤销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