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已公布,主要包含学校简介、招生计划、申请条件、录取规则、收费、奖学金和其他信息,这是详细信息,我希望能有所帮助。
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录取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位于湖南省长沙市水都河畔,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万家丽北路水都河路100号。学校在教育部注册、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湖南省教育厅主管的一所国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三条 国家招生标准规范:12425,各省招生代码详见各省招生计划手册,湖南省招生代码:4367。
第四条 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业条件者(结业),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湖南省教育厅电子报名。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类别: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专文凭。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遵循公平、只是、开放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父母、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六条 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是全面领导学校招生工作,科研决定招生工作重中之重。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是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专门机构,在学校招生领导班子的带领下,负责制定招生计划,制定相关招生计划和实施细则,组织招生宣传和招生工作。
第七条 学院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和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多重监督机制,严格按照报名程序和规定办理,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第八条 根据我校发展规模、办学条件、人才需求、学科发展等制定年度招生计划,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报湖南省教育厅审批。
第九条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发布的招生计划和国家相关招生政策,制定学校副专业、省招生计划,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报湖南省教育厅审批。
第十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部)发布的招生计划执行,按要求及时向有关省(区)报告、市)高校招生处,并通过相关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我校严格遵循公平原则、只是、开放原则,择优录用。学校录取以省招生委员会指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准,按省考院规定设置备案比例,根据各省相应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实行平行志愿服务的省份,如果并行第一选择的候选人不足,学校招生计划调整按照教育部及省招生有关部门招生计划管理规定执行;对于非平行志愿服务的省份,学校优先录取申请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不足的情况下,录取非首选候选人。
第十三条 符合学校备案要求的考生,根据考生备案分数从高到低排列专业,符合应聘者的职业意愿。如果考生的总分相同,然后按语言、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的单科成绩、重选单科最高分、重选单科成绩第二高的科目,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当所有应聘者的职业愿望都不能满足而需要进行职业调整时,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综合考虑单科成绩,转入其他专业录取,否则,后台文件处理。不符合教育部相关规定的考生将被撤档。
第十四条外语要求:考试语言不限,但学校只使用英语作为基本外语进行教学,无其他测试要求。
第十五条 各类学校、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六条 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减)分政策。
第五章其他
第十七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需要支付学费才能入学、住宿费、教科书费和其他费用。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学校严格按照湖南省发改委、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批准的收费标准。
第十八条 学校服从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印发《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和体检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入学后三个月内,审查新生身体健康状况和入学资格。任何不符合入学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人,取消资格。
第十九条 在校期间,品学兼优的学生可参加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根据困难参加全国一等奖比赛、二、三等助学金;贫困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可申请学费减免、困难补助和参加勤工俭学,确保每一位诚实勤奋的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
第二十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学校应全面加强招生工作信息公开,深入实施“阳光工程”,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学校相关招生信息将在学校招生网站公布。
第六章联系方式
第二十一条 学校招生咨询联系部门:招生就业处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万家丽北路水都河路100号
邮政编码:410151
学校网站:网址://万维网.hngczy.cn
招生网站:网址://hngczyzs.比比比.净/招聘/索引/索引
招生咨询电话:0731- 84095317、84095378、84095386
第二十二条招生工作的监督和申诉
纪检监察电话:0731-84095297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以“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学校保留依法追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职(专科)院校招生,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学校历次招生工作规定与本章程不符,受本协会章程约束。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如果本宪法与国家和原省(自治区)兼容、直辖市)与,基于国家和原产省(自治区)、市)政策、以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