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益阳师范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已公布,主要包含学校简介、招生计划、申请条件、录取规则、收费、奖学金和其他信息,这是详细信息,我希望能有所帮助。
益阳师范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坚持依法招生,保障招生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教[2022]1号)及国家相关规定,更好落实教育部“阳光工程”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益阳师范学院。英文名:益阳师范学院。
第三条办学性质:国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校级:专家。(国标码:14774,省校代码:4778)。
第四条专业设置:幼儿教育、婴幼儿护理服务与管理、早期教育、体育、现代教育技术、工业机器人、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软件技术、音乐表演、舞蹈表演、环境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等12个专科专业,招收湖南省及湖南省外部分省份学生。
第五条 办学地点:湖南省益阳市益阳大道西238号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校党委、在行政机关的统一领导下,招生就业办公室组织实施。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招生副校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带领、督促招聘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 招生就业办公室是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协调处理学校的日常招生工作,主要职责是:
1个.贯彻落实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制定的招生工作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贯彻落实学校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办法。
2个.制定学校的招生条例和招生计划。
3个.开展招生宣传工作。
4个.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批准的招生计划,编制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录取考生,并负责协调处理学校招生工作中的相关事宜。
5个.完成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等相关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安排招生相关工作。
6个.协助学校教务处、学生工作处等相关部门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审核。
7.上报相关招生数据。
8个.做好年度招聘工作总结。
第三章 招生要求
第八条 按照教育部《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湖南省《招生工作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九条 招生就业办公室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生情况、学科建设和社会对人才需求等因素,配合相关部门制定招生计划,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批准,报上级批准。
第十条 招生就业办公室按照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执行,制定省级及专业招生计划,经济学校长办公室的研究,报上级审查备案。
第十一条 招生就业办公室将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生源计划按要求及时送达有关省(市)、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办,并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根据教育部近期发布的《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为了公平起见、只是、开放原则,首选。
第十三条 招生对象:参加高考的人应该、往届高中毕业生及中职学生。学校贯彻湖南省响应、过去学生的招生政策。文体类专业招生,承认省艺术统考和体育统考成绩,没有其他限制。
第十四条 各专业考生报考外语语种不限,但学校只使用英语作为基本外语进行教学。
第十五条 录取考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等部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不灵敏、口吃、步态异常、偻,面部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瘤、白癜风考生不宜报考师范教育、表演等专业。双耳3米以内听力,或单耳5米处听力正常,另一耳全聋者不适合学前教育、音乐表演等专业。色盲、色弱者不宜报美术、环境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体育、早期教育、学前教育等专业。无法准确识别显示器上的红色、黄色的、绿色的、蓝色的、紫色中任意一种颜色的数字编号、有英文字母的不宜申请现代教育技术等专业。
第十六条 根据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招生规则,学校根据省教育考试院确定的录取分数线进行招生。
第十七条 学校按志愿优先排序、分数高低按优劣排序。
第十八条专业按照考生志愿优先安排、按分数排序。如果申请的专业已满,忤,做回退处理。
第十九条报考我校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应该通过了省艺考和体育考试。通过省艺考的考生,在满足省招生部门录取要求的前提下,我校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考试院最新规定计算综合分数,然后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结合专业志愿者,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各专业招生男女比例不限。
第二十一条 录取方式实行计算机在线远程录取。
第二十二条 录取结果通过我校官方网站招生信息公布,以特快专递方式向新生寄送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三条 学校的设立由纪委书记主持,纪检监察室负责人任招生督导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监督工作。
第六章 招生工作纪律
第二十四条 招生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六不准”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 招生工作人员自觉遵守保密制度,严守招生工作秘密。
第七章杂项
第二十六条收费标准:各专业学费标准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详见《招生简章》或《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七条奖贷政策: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校内奖学金,除了,学生还可以申请州学生贷款和勤工俭学。学校设立奖项、贷款、以多种方式帮助贫困学子完成学业。
第二十八条 学生各科成绩合格,可获得学校颁发的全日制大专毕业证书。学生通过相关部门考试后,可获得“普通话水平证书”、《计算机证书》、《教师资格证》等证书。
第二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可同时报考我校举办的各类自考本科课程,通过考试,毕业于国家认可的本科学位。符合资格要求的我校毕业生,可参加“职业晋升”考试。
第三十条 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按照国家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试和体检。复试(复试、复试)发现问题,学校将重点研究,伪造者,一旦验证,取消资格。对于严重造假或被冒名顶替上大学的嫌疑人,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三十一条 学校专业介绍、招生计划等详细信息公布在招生简章中、申请指南和学校网站。
第三十二条 学校网站:https://万维网.新义士.com;点击学校官网或微信公众号首页招生就业,了解相关招生政策和信息。
招生就业处信箱:yyszzsjy@yyshizhuan.com
招生咨询电话:0737-6183777 邮编:413000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适用国家法律、根据上级部门的规定和相关政策。如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与本章程相抵触,以章程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