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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北京科技大学招生章程

文/张雯2023/6/8 12:46:24

2023年北京科技大学招生章程

北京科技大学2023年招生简章已公布,主要包含学校简介、招生计划、申请条件、录取规则、收费、奖学金和其他信息,这是详细信息,我希望能有所帮助。

北京科技大学2023年招生简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及《北京科技大学校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北京科技大学,是国家机关、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全国首批正式设立研究生院的高校之一,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第三条 本科生基本学制为四年。学校地址和学校位置: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邮政编码 100083。

第四条 学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专业毕业要求者,北京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证书颁发;符合学校学位授予相关规定者,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条 北京科技大学招生工作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为了公平起见、只是、开放原则,首选。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六条 北京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工作机构由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成、本科招生委员会、招生就业办公室组成。本科招生领导小组是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正在制定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在确定招生等重大事项时履行咨询和监督职能;招生就业办公室为执行机构。

第七条 北京科技大学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本科生招生工作的日常工作,它的职责是:

(一)严格执行教育部招生工作政策和各省(区)政策、各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补充规定及实施细则;

(二)根据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各区编制、各专业招聘来源计划,制定学校招生条例;

(三)组织特殊类型的招生考试,根据《国民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不规范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认定违规考生、处理,向学生所在省招生考试机构举报违规事实;

(四)组织招生宣传、咨询服务职位,根据需要组建省(区)、直辖市)招生宣传组,向考生及家长介绍学校及招生政策;

(5) 目标、公平地完成本科招生,并负责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六)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七)配合学校相关部门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入学资格复审工作;

(八)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八条 北京科技大学的招生工作在校纪委的监督下进行,并接受候选人、父母、媒体及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北京科技大学面向全国招生,按照教育部招生计划编制工作的有关要求,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各省(区)统筹考虑、直辖市)报考人数、学生素质、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趋势、毕业生就业情况、考生对学校专业的认可度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校源计划。年度招生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选修科目要求以教育部及各省招生考试机构公告为准。

学校储备计划不超过总招生计划的1%,主要用于调整各地统考在线生不平衡,解决同分考生录取。

使用预约套餐时,坚持质量第一、公开透明,主要分布在国家政策要求和优质生源集中的省(区)、直辖市)。

第四章招生类型及录取原则

第十条 学校招生招生工作由教育部统一领导,根据《学校负责,“招监”原则,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组织下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一条 学校招收的普通本科层次包括普通本科、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部分外国语中学推荐、高水平文工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内地藏族高中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备班、普通高校联合招收港澳台华侨学生、澳门推荐学生、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招生等。

第十二条录取原则

(一)按生源分类,确定比例,对于实施平行自愿申报的批次,提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对于实施顺序自愿申报的批次,提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享受奖金政策的考生,按各省招生考试机构规定加分安排专业(加分最高不超过20分)。所有高考奖励项目和积分不能用于未安排省级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在确定录取专业时,无专业水平差异。

(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填写的专业志愿须符合我校2023年招生专业(类)选题要求。

(三)按专业(类别)自愿填写省份的考生,达到分数线后,直接进入所填志愿专业(类)。

(四)按学校或事业单位专业组自愿填写省份的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在符合北京科技大学备案要求的情况下,分科(或选修科)按备案结果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根据各专业的录取计划。归档结果相同时,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等分排名有明确规定,各省(自治区)执行、直辖市)同分排序规则;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等分排名无明确规定,将优先考虑相关科目得分较高的候选人,相关主题标记的比较顺序:文史类考生比较汉语、综合艺术、外语、数学;理工科考生依次对比数学、综合科学、语言、外语;各省考生不分文理依次比数学、语言、外语、3门选修科目的总分。

(五)内蒙古自治区实行“积分清零”录取规则。

(六)按顺序分批自愿备案,在第一志愿人选不足的情况下,可以接受非首选候选人。如果合格的非首选候选人仍然不足,志愿者将根据相应省份的安排进行招募。按平行自愿备案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根据相应省份的安排进行招募。如果招募的志愿者仍然不足,剩余的计划将转移到学生质量好的其他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7) 关于退出。

对于实施平行自愿申报的批次,如果候选人服从专业调整,通过体检,学校提档后不撤档。如果候选人不服从专业调整,报名专业志愿满员时,撤档。

对于实施顺序自愿申报的批次,当候选人的所有职业愿望都无法满足时,如果候选人服从专业调整,通过体检,学校会根据实际情况转入其他专业;如其他专业已招满或考生不服从重大调整,做回档处理。

(八)外国语言文学(含英语)、日本人、德语)只接受外语为英语的候选人,其他专业的教学和培训使用的外语一般为英语,非英语语言的考生认真填写申请表。

(9) 录取时,不区分旧生和新生;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10) 校内部分外国语中学推荐、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文工团、高水平运动队和艺术班等特殊类型招生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执行方式。

(11) 教育部体检标准、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和体检工作的指导意见》、原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中取消乙肝项目试验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办?z2010?{2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三条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和入学资格审查。审核或复审不合格的学生,按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四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北京市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2023年学校本科各专业学费为:视觉传达设计专业(艺术类)1万元/人/学年,其他专业:5000元/人/学年。本科住宿费因住宿条件而异,每学年750元至1200元。收费依据为“京价(收)字[2003]348号”。如果国家在2023年调整充电标准,收费标准最终以北京市物价局核准的标准为准。

第十五条 北京科技大学重视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创“奖、帮助、贷款、勤奋、维修、还款”资金体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安心学习,健康成长。新生有一条“绿色通道”,保障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

第十六条 学校网站为https://万维网.ustb.教育.cn/,学校的本科招生网站是http://兆升.ustb.教育.cn/;咨询电话010-62325294,传真 010-82371778,校纪委监督电话010-62332229。

第十七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责任的权利。

第十八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条例同时废止。在国家法律的情况下、规定、法规和更高级别的政策变化,以更改后的规定为准。

第十九条 本章程由北京科技大学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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