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北京体育大学招生简章已公布,主要包含学校简介、招生计划、申请条件、录取规则、收费、奖学金和其他信息,这是详细信息,我希望能有所帮助。
北京体育大学2023年本科招生简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及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北京体育大学,隶属于国家体育总局,学校层次为本科,是一所国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新中国成立后第一批经国务院确定的全国重点高校,2017年进入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一流学科行列。
第三条 学校法人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信息路48号,承担本科主要教学任务,此外,部分本科教学任务安排在国家冰雪运动训练研究基地,位于北京市丰台区长辛店杨公庄1号。
学校成立北京体育大学艾伯塔省国际休闲体育与旅游学院,位于海南省陵水市黎安市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
第四条 在规定年限内达到专业毕业要求的本科生,将获得北京体育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相关规定的本科生,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北京体育大学阿尔伯塔国际休闲体育与旅游学院招收休闲体育(中外合作办学)和旅游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教学地点在海南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颁发相应的北京体育大学本科毕业证书、阿尔伯塔大学学士学位证书及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由教育部全面落实、国家体育总局有关文件精神,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择、公共程序、德、智、体、艺、劳综合考核、概述、择优录取原则。
第六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由学校纪检部门受理、新闻媒体、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七条 校长办公会是学校的招生制度、招生章程、招生简章等重要事项的决策机构。
第八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各类招生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管理工作,负责审查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录取原则和录取名单等,讨论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项。
第九条 学校成立招生督导组,纪委书记任组长,纪检处(审计处)负责人任副组长,本科招生过??程全程监督。
第十条 学校招生办是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招生工作由教育部负责、国家体育总局统一领导,根据《学校负责,“招监”原则,在省招生委员会的组织下,开展学校招生招生工作。
第十二条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根据国家政策要求和学校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高考人数、学生素质、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学校源头计划的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学校省源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核后,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将向社会公布。
学校将不超过总招生计划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整各地统一考试在线学生的不平衡。
第十三条 录取规则
1个.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在符合学校备案要求的情况下,遵循公平、只是、开放原则,德国、智慧、身体、美丽的、劳动综合评估,录取依据高考成绩和专业选择。募档比例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照高考改革方案有关规定,实行档次录取。
2个.学校在备案和专业录取时承认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政策加分,加分不超过20分。
3个.普通批专业录取,对于高级候选人,请按“分数优先”,遵循自愿的方法,无“专业水平差”。
我校决定招生专业时以分数为准。高考总分(含政策加分)相同的考生,按以下条件优先录取:(一)专业志愿者顺序;(2)文科按语种排序、外语、数学学科比较排序,数学科学、外语、中国学科对比排名;(3) 运动、艺术特长。例如,省招生管理部门对同分数线的衔接有明确规定,录取时按省招办规定执行。
4个.学校的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是休闲体育(中外合作办学)、旅游管理(中外合作办学),原则上安排普通分批招生,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需达到学生所在省招生办指定的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部分省市为一组线或一段线),且高考外语(仅限英语)成绩不低于112分(150分制)。
5个.学校体育专业、艺术专业和运动训练、武术、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等特殊类型本科招生工作,由教育部、国家体育部、考生所在省份及我校有关规定执行。
(一)体育、休闲运动、体力训练、冰雪运动等体育专业:
对于即将到来的候选人,根据体育专业高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我校无“专业水平差”,确定录取专业时,优先考虑高考体育专业统考成绩。体育专业统考成绩相同者,根据高考文化成绩确定录取专业。
(二)舞蹈表演(舞蹈、运动舞蹈、编辑实验班、霹雳舞方向)专业:
考生省级艺术专业考试合格、当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学生所在省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艺术类本科招生控制分数线时,根据省计划数,根据学生所在地省招生办公室组织的艺术类省统考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具体以省招生管理部门规定为准。
(三)播音主持艺术专业:
考生省级艺术专业考试合格、当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学生所在省招生办指定的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部分省市为一批线或一段线)时,根据省计划数,根据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具体以省招生管理部门规定为准。
(4)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贯彻综合考核原则,在文化成绩和体育专项成绩达到我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后)和专项体育成绩 3:7 综合评价比例(综合得分=文化测试得分/6{*30%+体育专项成绩*70%),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梯次顺序,依据分项目计划数,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对于具有运动员技术水平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录取20分。
6个.在“国家专项计划”招生,录取分数线原则上不得低于学校普通班招生分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7.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招生录取工作按省招生管理部门文件要求执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考生选修科目须符合专业选修科目要求,考生可通过省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信息进行查询。
8个.按顺序自愿提交批次,在第一志愿人选不足的情况下,我校可以接受不是第一志愿的考生。如果合格的非首选候选人仍然不足,将征集志愿者;按平行自愿备案的批次,未完成的项目将征集志愿者。我校不接受未填写学校志愿的转校生。
副修语言专业除外,其他专业学生入学后外语学习仅限于英语。
9.入学时,老生和新生一视同仁;舞蹈表演专业(体育舞蹈方向),我校其他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10.教育部体检标准、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和体检工作的指导意见》、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体检取消乙肝项目试验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办?z2010?{2号)、《关于慢性肝炎病人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判定标准》(教学司函〔2010〕22号)执行。考生体检信息以高考体检表为准。
我们学校是体校,患有以下疾病的候选人,不适合我校所有专业:
(一)主要机构:肺、肝、肾、脾、胃肠等大手术,功能恢复良好,或者有过心肌炎、胃或十二指肠溃疡、慢性支气管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病史,甲亢治愈一年;
(二)手术治愈的先天性心脏病,或分流较少的房室间隔缺损,动脉导管未闭低血流量,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认无需手术者;
(3) 肢体残疾者(无进一步恶化);
(四)肝炎患者(携带乙型肝炎病毒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身体有缺陷、不灵敏、步态异常、偻、面部畸形、斜视、严重的口吃及妨碍发音的耳鼻喉疾病之一、脸上较大的 (3 x 3 cm) 疤痕、血管瘤、白癜风、黑色素瘤等病症之一。
(5) 心脏病、因精神疾病难以正常完成体育课者。
笔记:招募、推荐优秀残疾运动员不受本条第三款限制。
此外,根据对象的特点,学校相关专业考生身高、视野等要求如下:
(一)身高要求:
体育、休闲运动、体力训练、冰上运动: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
舞蹈表演(舞蹈):男生身高不低于1.75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5米;
舞蹈表演(舞蹈运动、编辑实验班):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
舞蹈表演(霹雳舞):男生身高不低于1.65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5米;
(2) 裸眼视力要求:
体育、休闲运动、体力训练、冰上运动、舞蹈表演专业考生双眼视力不低于4.0。
(3)色觉要求:
色盲、色盲,未被录取的专业:体育、运动人体学、应用心理学、康复理疗;
无法识别红色、黄色的、绿色的、兰花、紫色的任何颜色的电线、按钮、信号灯、几何学,除了以上不被录取的专业,还包括公用事业管理、体育经济与管理、经济学、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第四章附则
第十四条新生入学后,根据教育部规定,学校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统一审核。复习不合格的学生,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 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1个.学费:体育、公共事务管理、体育经济与管理、新闻业、中文国际教育、中国语言文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经济学、互联网与新媒体、旅游管理、智能运动工程专业每人每年5000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休闲运动、冰雪运动专业每人每年5500元;运动人体学、应用心理学、运动康复、康复理疗、英语、德语、法语、俄语、体力训练、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每人每年6000元;舞蹈表演、播音主持艺术类专业学生每人每年1万元。
2个.住宿费:北京总部校区每名学生每年750人、900、1200元不等。
以上学杂费为2022年,2023年如有新标准,按新标准收费。
中外合作办学学费标准另行通知,住宿费标准按海南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学校设有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学生贷款、勤工俭学、结合困难补助等多种方式的奖励制度,通过资助与教育的紧密结合,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设立绿色通道,新生未能筹集到足够的学费、住宿费,可以报??名入学,学校办好招生手续后,将根据核实困难给予相应补助,确保没有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第十七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中介机构或个人冒用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我校保留依法追究责任的权利。
第十八条 我校本科招生网:https://zs.bsu.教育.cn,支持热线:010-62989047,传真:010-62989047。校纪检监察处电话:010-62989450。
第十九条报考我校的考生,视为已详细阅读本章程,并充分理解和认可本章程中描述的各种考试方式、录取原则及其他相关要求。
第二十条 如果国家、省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学校将根据相关政策进行相应修改。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北京体育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