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电子科技大学招生简章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简介、招生计划、申请条件、录取规则、收费、奖学金和其他信息,这是详细信息,我希望能有所帮助。
电子科技大学2023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简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教育部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中国电子科技大学,英文名称为University of Electronic Sc??ience and Technology of China,简称成电。学校是国营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1960年列为全国重点高等学府,被确定为国家“211工程”建设首批重点高校之一、国家“985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建设“世界一流大学”A类大学和第二批国家“双一流”建设大学。中国电子科技大学是以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为核心的大学,主要工作,理工渗透,原因、工作、管子、艺术、一所医科协调发展的多学科研究型大学。
第三条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采用“电子科技大学”(国标代码10614)、“电子科技大学(沙河校区)”两校名(国标代码19614),每个都有独立的招生院校代码,入学时单独录取,考生应单独填写申请表。学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专业毕业要求,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证书颁发;符合学校录取要求者,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颁发学士学位证书。本科学校分为清水河校区、沙河校区、海南校区:清水河校区位于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西苑大道2006号;沙河校区位于四川省成都市建设北路二段4号;海南校区位于海南省陵水市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各专业对应的教学地点见附件《电子科技大学2023年本科招生专业(类)目录》。
第四条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为了公平起见、只是、开放原则,考生品德综合衡量、智慧、身体、美丽的、劳动,首选。
第五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同步招生工作接受考生、父母和社区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六条电子科技大学成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电子科技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是本科招生的决策机构。
第七条电子科技大学成立本科招生委员会,负责向本科招生领导小组提供决策建议,制定入学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等重大事项,充分发挥民主监督和协商作用。
第八条电子科技大学成立本科招生工作组,负责制定本科招生政策、招生条例、各类招生简章及相关实施方案,处理有关录取程序的事宜。
第九条 本科招生办公室是电子科技大学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电子科技大学,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各省(区)统筹考虑、直辖市)报考人数、学生素质、区域协调发展及重点扶持政策、历年规划安排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各省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备案后,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将向社会公示。
第十一条电子科技大学预留计划不得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调整各地统考在线生不平衡,解决同分考生录取问题。使用预约套餐时,坚持质量第一、公开透明原则。
第十二条 电子科技大学以省(自治区)为依托单位、各直辖市)根据生源地确定转学比例。实施顺序自愿申报的批次,原则上变速比应控制在120%以内;分批平行志愿服务,原则上变速比应控制在105%以内。
第四章招生类型及录取原则
第十三条 电子科技大学强预科项目、高水平文工团、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推荐外语学生、优秀运动员保障录取、港澳台侨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学校相应的招生简章。
第十四条 电子科技大学报送文件时原则上承认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考生的政策加分,如果同一考生满足多项递增分数备案要求,只能取范围最大的分数,并且不超过20分。高考加分项目及加分不适用于强基项目、高水平文工团、高水平运动队等未列入省计划的招生类型。
第十五条 平行志愿分批录取,考生录入档案后,通过思想政治考试、身体健康不受专业限制,随专业调整,电子科技大学原则上录取。
第十六条按顺序分批自愿备案,当首选候选人数量不足时,电子科技大学接受非首选候选人,择优录取;如果合格的非首选候选人仍然不足,根据各省安排招募志愿者。按平行自愿备案的批次,未完成计划还将根据各省安排征集志愿者。
第十七条 电子科技大学根据考生备案结果和职业意愿,采取分数优先的方式录取和安排专业,专业志愿者之间没有等级差异。对于即将到来的候选人,当无法满足填写报告的专业志愿者时,如果满足所有条件并进行专业调整,学校根据考生备案分数从高到低调整录取未满注册的相应学科或专业组专业;不能满足所有职业意愿,不服从职业调整的考生,后台文件处理。专业录取时,如果考生成绩相同,根据相关科目成绩确定专业:文史类考生比较汉语、数学、外语,理工科、综改省考生依次对比数学、语言、外语。
第十八条电子科技大学安排以英语为第一外语授课,母语非英语的考生在填写志愿时需谨慎。
第十九条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规定执行、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与体检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实施。
第二十条 旨在培养计算机科学领域世界一流科学家的“珠穆朗玛峰计划”,依托首批“国家计算机科学拔尖人才培养计划2”.0基地”,该计划将在部分省份选拔候选人,招生专业名称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国家‘珠峰计划’拔尖人才实验班)”。
第二十一条 旨在培养电子信息及相关领域创新领军人才的“城电英才计划”拔尖创新人才实验班,部分省份将择优录取考生,招生专业名称为“电子信息(“城电英才计划”拔尖创新人才实验班)”。
第二十二条 电子科技大学与西南财经大学联合举办“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金融”联合学士学位项目,旨在培养信息技术与现代金融交叉融合的复合型精英人才,实施“新工科+新业务”教育模式,部分省份将择优录取考生,招生专业名称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智能金融与区块链金融‘双A’联合学位实验班)”。
第二十三条格拉斯哥学院的招生专业为“电子信息(中外合作办学)(Electronic Information)”、《电子信息(中外合作办学)(通讯、微电子)”,以“电子科技大学(沙河校区)”名义招生,只有填写学院专业志愿的考生才会被录取;颁发电子科技大学相应专业毕业证书、格拉斯哥大学工学学士学位证书及相应学位证书;教学地点在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西苑大道2006号;被录取的考生原则上不得转专业学习。
格拉斯哥海南学院招生专业为“电子信息(中外合作办学)(海南陵水国际教育创新区)”,以“电子科技大学(沙河校区)”名义招生,只有填写学院专业志愿的考生才会被录取;颁发电子科技大学相应专业毕业证书、格拉斯哥大学工学学士学位证书及相应学位证书;教学安排地点在海南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被录取的考生原则上不得转专业学习。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审查,经复试发现不符合入学条件或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录取将被取消。
第二十五条 北京市、天津、河北省、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海南、重庆市考生按省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提交档案,考生可填写专业范围和选修科目要求,以省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类)选修科目为准(具体以省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相关公告为准),学生综合素质档案作为录取参考。
第二十六条 电子科技大学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积分清算”录取规则。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电子科技大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四川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如遇国家和四川省调整收费标准,我校将按新规定收取学费。
第二十八条电子科技大学提供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学生贷款、勤工俭学、困难补助、基层就业补偿等资助项目,同时,为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报到注册开辟绿色通道,确保每一个家庭经济困难的申请学生都能获得不同形式的资助,帮助他们完成学业。
第二十九条电子科技大学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任何以电子科技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条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办联系方式为:
联系地址: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西园大道2006号
邮政编码:611731
招聘电话:028-61831137、61831139
监听电话:028-61830237
学校网站:https://万维网.uestc.教育.cn
本科招生网:https://zs.uestc.教育.cn
微信公众号: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uestc_zs)
第三十一条电子科技大学历次招生工作政策、与公司章程冲突的规定,受本协会章程约束;在国家法律的情况下、规定、法规和更高级别的政策变化,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