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东莞城市学院招生简章已经公布,这是详细信息,以供参考,可调整的,以学校公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生监督》招生制度,严格遵守教育部、省(区)、市)招生办相关招生政策法规,符合开放性、公平的、正义原则,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德、智、体、劳综合衡量,首选。
第十七条 省(区)、市)招生委员会按普通班(历史班、物理),艺术和体育(包括音乐、艺术、舞蹈班、广播电视导演、书法、体育)网上分类录取单独指定录取控制分数线。
第十八条报考广东省专科院校和专业,高考总成绩中包含的3门普通高中学历水平选拔科目对应的3门普通高中学历水平资格考试科目必须通过。具体要求以广东省招生招生工作文件为准。
第十九条 实行平行自愿备案的省(区)、城市),学校根据平行志愿备案规则和各省招生办公布的生源来源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转档比例。
第二十条 通过思想政治道德考核和身体健康检查、统考成绩已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在符合学校备案要求的情况下,根据考生成绩、志愿服务,及学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一般类(历史类、物理课)专业评分时,根据各省、市)备案细则出台后,贯彻“专业志愿者至上”的原则,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录取依据考生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总分和排名相同的考生,完成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二条 1.艺术表演专业,在广东省、黑龙江省、河北省采用校考成绩,考生必须达到高考文化分数最低控制分数线,根据学校考试成绩从高到低选??优;学校考试成绩,高考文化分高者优先录取。2个.艺术类统考专业分类时间,根据各省、市)备案细则出台后,在候选人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贯彻“专业志愿者至上”的原则,根据考生填写的专业志愿顺序,根据考生总分和名次从高到低录取)。考生提交总分相同的文件,按考生排名录取。当候选人排名相同时,学习过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者优先录取。3个.没有排名积分的省份,当申请分数相同时。学校根据各省备案规则发布文件后,高考文化分高者优先录取。4个.广东省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如下:音乐、艺术、舞蹈班、书法统考院校(专业)总分750分,根据高考文化课总分和技术科目总分的总分排名进行备案,总分计算公式为:考生总分=文化课成绩x 40%+技术科目考试成绩x 2.5×60%。考生总分排序:按综合总分(含保单积分)从高到低排序,当综合总分(包括保单积分)相同时,比较“3+1+2”考试科目总分(不含政策加分),更高的优先级;当“3+1+2”考试科目的总分还是一样的时候,按语文+数学、语文或数学(满分)、外语、学术考试成绩、另一门学科的最高分、重新选择得分最高的科目,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相同者应同时申报。
第二十三条 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全部不予录取时,如果进行专业调整,根据考生档案总分,由高到低调整至本院校专业群拟招聘职位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不服从调整的考生,后台文件处理。
第二十四条 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语言不是英语的候选人应谨慎申请。
第二十五条 相关加分或优惠录取政策,按省、市)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学校对省外选课要求按照公布的选课要求执行,录取原则按照省外公布的规划和相关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