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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湖南大学招生章程

文/王蕾2023/6/12 13:36:39

2023年湖南大学招生章程

2023年湖南大学招生简章已公布,主要包含学校简介、招生计划、申请条件、录取规则、收费、奖学金和其他信息,这是详细信息,我希望能有所帮助。

湖南大学2023年本科招生简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湖南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湖南大学,部门代码是 10532,英文名称是“Hunan University”。

第三条 学校为国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一所“双一流”建设高校,上级主管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第四条 学校位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湖南省省会长沙市,南校区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庐山南路庐山门(邮政编码:410082);财经校区地址:长沙市岳麓区施家冲路109号(邮政编码:410006)。

第五条 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类别为:入场、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强基计划、推荐学生、高水平文工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西藏内陆班、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备班、边防军子女预备班、新疆合作项目、澳门推荐学生、文凭试学生、台湾考试生、普通高等学校港澳台华侨学生联考录取情况。

第六条 学校紧紧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政策,坚持依法招生、阳光招生,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工等条件,选择性录取。

第七条 学生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完成规定的课程,通过德、智、体、艺、劳动考试,符合学校本科培养方案和培养目标要求,学校将颁发湖南大学全日制通识教育本科毕业证书。有资格获得学士学位,授予相应学位。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八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学校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是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部门。

第九条 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室)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落实和招生情况的公开、公平的、只是,学监处联系电话:0731-88821680。

第三章 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校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公平获得机会、保持数量基本稳定的原则,遵循国家政策导向,统筹考虑各省报考人数、往年学生在校情况、就业市场需求和行业分布等因素,确定分专业生源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应当将省源计划按要求及时报有关省(区)、各直辖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备案并向社会公示。

第十二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使用总招生计划的1%作为预留计划,用于调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线上生人数不均衡及同分考生录取问题解决办法。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学校以省(自治区)为单位、各直辖市)根据相应的分批备案规则和学生来源确定备案比例。按平行自愿备案的批次,换档比例在公布计划的105%以内;按顺序自愿提交批次,换档比例在公布计划的120%以内。学校认可教育部备案的各省招生部门给考生的国家加分项目和分数。学校未安排省级招生计划的高水平文工团,所有高考加分、加分均不能使用、高水平运动队招募计划。

第十四条 专业志愿成绩学校不设等级。对于符合学校录取标准的考生,学校按高考成绩排序录取退学(仅含全国高考加分)。所有进阶考生按高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仅含全国高考加分),并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数量进行专业招生。内蒙古自治区,学校实施“招生计划1:1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范围内”。

就读同一专业时,如果考生高考成绩(仅含全国高考加分)相同,按语言、数学、优先考虑外语成绩高的申请者。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湖北、湖南、粤、海南、重庆),学校根据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考生同分排名进行专业录取。

全部考生完成所有专业志愿录取后,对不符合专业意愿,进行专业调整的考生,调整录取相应学科或专业组的专业;不能满足所有专业意愿且不服从专业调整的候选人将被撤回。

第十五条 平行自愿备案分批备案,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者。按顺序自愿提交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人数不足的情况下,学校接受非首选候选人,择优录取,如果合格的非首选候选人仍然不足,将征集志愿者。如招募志愿者仍不足,剩余计划将转至其他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六条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选修科目必须符合学校公布的专业选修科目范围要求。

第十七条 学校各专业招生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十八条规定的专业除外,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的要求按照教育部要求执行、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与体检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实施。

第十九条 报考本校英语专业的考生,参加国家统一考试的外语仅限于英语,其他专业不限外语考生报考,但学校安排以英语为基本外语授课。

第二十条报考本校艺术类专业(播音主持艺术类)、广播电视导演人选)还应当符合:专业统一考试成绩必须达到考生所在省份统一考试成绩合格线;高考文化成绩(仅全国高考加分)须达到原籍省同学科普通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为特殊类型)。学校按省(自治区)组织、直辖市)按具体备案规则调整备案,录取规则如下:

播音主持艺术:根据其专业统一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当专业考试成绩相同时,高考文化分高者优先(仅限全国高考加分);高考文化成绩(仅含全国高考分数)、当专业考试成绩相同时,按语言、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广播电视总监:根据自己的高考文化成绩(仅为全国高考加分)从高到低,选择性录取。高考文化分数(仅全国高考加分)相同时,专业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录用;高考文化成绩(仅含全国高考分数)、当专业考试成绩相同时,按语言、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高等学校专项规划、强基计划、推荐学生、高水平文工团、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当年相关类别招生简章招生。

新疆合作项目、少数民族预备班、西藏内陆班、边防军子弟新疆高中班学生和预备班学生,学校按照教育部及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招生。

华侨、港澳台生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当年相关类别招生简章录取。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对各类录取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复习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章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二十三条 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学校、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高等学校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湘发开价费规[2021]646号)规定了学费的征收。(如政策更新,以最新政策内容为准)

(一)工科类专业学费6500元/生/年(其中,软件工程、数字媒体技术专业学费8950元/生/年);

(2) 通过、法律、教、管理类专业学费5500元/生/年;

(3) 文字、历史、哲学、理科专业学费5300元/生/年;

(四)艺术、新闻专业学费:

1个.广播电视总监、播音主持、艺术类专业学费13000元/生/年;

2个.新闻传播学专业学费为6000元/生/年;

(五)电子商务专业学费5500元/生/年,转专业后,转入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学习,专业学费6500元/生/年。

第二十四条 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规定,学校、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学生公寓价格管理办法>;《通知》(翔发价改费[2017]915号)规定按800-1200元/人/学年收取住宿费。

第二十五条 学校设置包括新生绿色通道、助学贷款、助学金、奖学金、勤工俭学、减免学费、困难补助、赔偿、大病救助、惠及百姓的补贴工作制度,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关于国家学生贷款、奖学金、助学金和其他学生援助措施符合教育部的规定、湖南省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情况。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遇教育部或部分省份调整高考招生政策,学校会制定相应的政策,并单独公布。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湖南大学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负责解释。

湖南大学本科招生网:网址://管理员.hnu.教育.cn/

湖南大学招生咨询电话:0731-88823560、88823067、88823578、88823565,传真:0731-88823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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