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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录取规则

文/陈晨2023/6/17 14:34:47

2023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录取规则

2023年湖南第一师范大学招生简章已公布,这是详细信息,以供参考,可调整的,以学校公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贯彻落实湖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

第十九条学校、市)根据学生来源确定文件传输比例,原则上不超过省(区)内学校、市)招生计划的105%。

第二十条 非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学校以省(区)为单位、市)招生部门按照“分数优先”提供的考生备案成绩及专业志愿科目(专业组),遵循自愿原则:即根据备案结果,第一专业选择不能满足的考生,根据他们的第二专业选择录取,不满意者按第三专业选择录取,等等。没有专业志愿等级差异。当所有候选人的职业愿望都无法满足时,如果进行专业调整,考生将转入本学科其他空缺专业(专业组),否则将被退回。所有专业转学候选人的优先级低于其他候选人。

如果入档的申请人在档中的结果相同,根据相关省(区)、市)招生部门按考生提供的同分排序规则录取;对于没有明确规定的省(区)、城市),分数相同的候选人,按科目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整理是:语言、数学、外语。

第二十一条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学校承认省(区)、市)艺考成绩。备案学生范围内,文化和专业成绩均符合学生所在省(区)的要求、市招生部门公布的相应艺术专业批次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及相关要求)。

1个.备案结果为综合结果的省(区)、城市),学校按照报考成绩从高到低对考生进行学科分科(专业组),采用分数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没有专业志愿等级差异。

2个.备案结果不全面的省(区)、城市),学校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对考生进行学科分科(专业组),采用分数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没有专业志愿等级差异。综合成绩=(高考成绩/高考满分)×750×30%+(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300×70%,两位小数。

3个.如果入档申请人成绩相同(综合成绩),根据相关省(区)、市)招生部门按考生提供的同分排序规则录取;对于没有明确规定的省(区)、城市),当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科目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整理是:语言、数学、外语。

4个.如以上原则及学生所在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文件中的规定不一致,按生源所在省(区)、市)法规。

第二十二条 学校是教育部首批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承担单位,开办“润智人才班”,培养具有未来教育家潜力的创新型优秀教师和教育管理者。

第二十三条 学校设置中外合作办学学前教育专业,湖南省招生。本专业招生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学校制定的中外合作办学招生简章执行。

第二十四条 学校承认教育部及有关省(区)、市)招生部门制定的加分减分优惠政策。

第二十五条 高考综合改革省(区)、市)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和规定予以公示。考生可登录省(区)、市)高考网站或学校招生信息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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