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长沙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已公布,主要包含学校简介、招生计划、申请条件、录取规则、收费、奖学金和其他信息,这是详细信息,我希望能有所帮助。
长沙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湖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长沙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长沙职业技术学院,英文名称为“Changsha Vocational & Technical College”。
第三条学校国家标准代码:13036;学院代码:4706。
第四条学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古园路522号。
第五条 学校类型: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业务主管部门为湖南省教育厅,主管部门为长沙市人民政府。
第六条 校级:大专(职业),三年制教育。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七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部门的规定,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学校招生委员会,党委书记、校长,分管招生工作的副校长任常务副组长,其他校党委成员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中学系主任和秘书作为成员。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招生就业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和湖南省教育厅有关招生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条例、工作计划和招生手册,领导和组织实施招生工作,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八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事务,主要工作职责是:行政教育部、省教育厅招生工作规定及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有关决议;制定学校招生条例和招生计划;开展招生宣传工作;制定省级及专业招生计划;牵头组织学校招生宣传、咨询和招生工作,开展招生工作改革研究,提高招生工作管理质量。
第九条 学校成立招生督导组,纪委书记任组长,纪检监察室主任任副组长,纪律委员会成员作为团队成员。负责监督招生政策、制度和工作方案的实施,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开性、公平的、只是,严格落实问责制,维护学校和考生的权益。向社会公布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电话,接受候选人、家长与社会共同监督。
纪检监察举报热线:0731-88540468
第三章 招生要求
第十条 招生条件按照当年教育部印发的《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执行。
第十一条 报考条件为取得2023年高考资格者,通过思想政治道德考试,成绩优秀者可申请。
第四章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计划经省招生部门批准、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三条 根据教育部印发的《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为了公平起见、只是、开放原则,德、智、体、劳综合衡量,首选。
第十四条 湖南省招生高职学生分批录取高职院校,省外考生招生工作,根据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安排的录取批次和方式。
第十五条 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线的考生中,非平行志愿、平行志愿省份按学校招生计划100%计算,确定审核候选人档案的比例。学校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针对不同生源适当调整。
第十六条 学校优先录取申请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不足的情况下,录取非首选候选人;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服务的省份,如果并行第一选择的候选人不足,学校招生计划调整按照教育部和省招生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招生计划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报考我校的考生,参加国家考试的外语不限,所有专业不需要口试。
第十八条省统一招生为符合我校备案条件的考生,根据考生高考总成绩,根据物理学、历史两类,参考普通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和高考体检结果,专业志愿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适用于专业调整的候选人,当他们的职业愿望无法满足时,将转入未安排课程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整、不符合专业要求的考生,将被撤回;按高考语言分相同分数的考生、数学两科总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分、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的单科成绩、重选单科最高分、重选单科成绩第二高的科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按照考生填写志愿的先后顺序,参考相关科目考试成绩,相应专业录取从高分到低分。单次招生时间班、招生计划根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优先第一志愿录取,当第一大招生计划不充分时,两个专业录取,等等。在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省一等奖及以上的考生,免予录取。
第二十条 我校仅根据考试成绩招收听障人士,划定准入最低控制线,分数计算按照语言成绩(语文70分+数学30分=100分)+专业分(100分)+面试分(100分)=总分(300分),考生按省份、专业按考试总分录取;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录取,相应排名的考生将按顺序录取。
第二十一条报考我校体育教育专业统招考生的专业课成绩,以省联考成绩为准。体育专业根据考生高考文化总分和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择体育专业。
第二十二条 对享受原产地优惠政策的考生增减分数,按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规定。
第二十三条关于中等职业教育应届毕业生招生,按照湖南省教育厅印发的《关于做好2023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执行。
第二十四条 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的规定公布,考生可登录我校招生网查询。
第二十五条 身体健康标准
1个.患有以下疾病的人,学校不承认
(一)严重心脏病(手术治愈的先天性心脏病),或分流较少的房室间隔缺损,动脉导管未闭低血流量,(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不需要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
(2)重度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3)严重的血、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病。
(4)严重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的精神疾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5)慢性肝炎合并肝功能异常者(肝炎病原体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六)除下列情况外,结核病一律不予收治。
①原发性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性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留胸膜肥厚;
②所有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血行播散性肺结核治愈后一年多未复发,经二级医院(或结核病防治中心)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③ 淋巴结核临床治愈的无症状患者。
2个.学校录取考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规定执行、卫生部、中国残联发布《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与体检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中取消乙肝项目试验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办〔2010〕2号),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执行教育部颁布的《学校结核病防治规范(2017年版)》(国卫办疾控〔2017〕22号)等规定。
第五章 招生专业、收费
第二十六条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规定执行、费用按省财政厅有关文件收取。
2023年招生专业、计划和费用
序号 | 专业代码 | 招生专业 | 学费标准(元/年) | 招生计划/人 |
1 | 460104 |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 4600 | 225 |
2 | 460301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4600 | 150 |
3 | 460305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4600 | 100 |
4 | 460303 | 智能控制技术 | 4600 | 100 |
5 | 460310 | 工业互联网应用 | 4600 | 100 |
6 | 500211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普通+听障) | 4600 | 165+25 |
7 | 500210 |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 4600 | 90 |
8 | 460702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4600 | 240 |
9 | 510107 | 汽车智能技术 | 4600 | 90 |
10 | 440301 | 建筑工程技术 | 4600 | 160 |
11 | 440502 | 建设工程管理 | 4600 | 90 |
12 | 440501 | 工程造价 | 4600 | 130 |
13 | 440104 | 园林工程技术 | 7500 | 90 |
14 | 440106 | 建筑室内设计 | 7500 | 120 |
15 | 530602 | 连锁经营与管理 | 3500 | 90 |
16 | 530702 | 跨境电子商务 | 4600 | 90 |
17 | 540101 | 旅游管理 | 4600 | 90 |
18 | 510202 | 计算机网络技术(普通+听障) | 7800 | 130+25 |
19 | 510203 | 软件技术 | 7800 | 230 |
20 | 510102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4600 | 80 |
21 | 510205 | 大数据技术 | 4600 | 90 |
22 | 530302 | 大数据与会计 | 3500 | 160 |
23 | 570102K | 学前教育 | 3500 | 365 |
24 | 570101K | 早期教育 | 3500 | 100 |
25 | 570114K | 特殊教育 | 3500 | 225 |
26 | 550102 | 视觉传达设计(听障) | 7500 | 50 |
(笔记:以上收费标准以祥发改价【2016】668号文为准、湘教[2017]915号、[2015]648号文,如有变动,按有关部门审核的标准执行;如教育部对招生专业名称有新规定,学校将根据教育部规定作出相应调整。)
第二十七条 学校专业介绍、考试方法详见学校网站。
第二十八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学校网站:网址://万维网.切斯杜.cn/
学校招生网网址:网址://csjyc.切斯杜.cn/
招生就业办公室电话:0731―88105420
第六章其他事项
第二十九条 三年制全国招收优秀听障(聋哑)青年学生,听障学生优惠政策:为所有听障学生提供一年免费学费;在一年免学费的基础上,市级(地市级)技能竞赛荣誉获得者,再免一年学费;获得省级及以上技能比赛荣誉,再免两年学费。
第三十条 保证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辍学,学校成立包括奖励、贷款、勤奋、完善的多渠道资助体系,帮助学生克服经济困难,顺利完成学业。
第三十一条 高等职业教育、文科生须在入学前一天参加复试,其他类型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审核新生身份、身心健康检查等。复试或筛选不合格者,学校将按国家组织、办学相关文件及规章制度,直至撤销录取。任何提供虚假信息的人、骗子,所有录取将被取消。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 学校历次招生工作要求、规定,如果与本宪章发生冲突,受本协会章程约束,原规定立即废止。如果本宪法与国家法律不一致、规定、规范与上级相关政策的矛盾,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以上级标准及相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自本校公布之日起施行。长沙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