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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文/崔玉杰2023/6/17 16:21:05

2023年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23年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已公布,主要包含学校简介、招生计划、申请条件、录取规则、收费、奖学金和其他信息,这是详细信息,我希望能有所帮助。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择、公共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概述、择优录取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学校国家标准代码:10827

第五条学校地址:长沙市雨花区香樟路421号,

邮政编码:410004

第六条 校级:职业院校)

第七条办学性质:公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第八条 学校类型:全职

第九条 学校关系:学校由湖南省人民政府与民政部共建,湖南省教育厅直属高校。

第十条 毕业证书: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业条件者(结业),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湖南省教育厅电子报名。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类别: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专文凭。

第三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招生招生政策,执行校党委、关于招生工作的行政决议,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原则和工作方案,带领、组织实施招生录取工作的具体实施,统筹处理招生过程中的重大问题,保障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第十二条 招生办是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遵守学校的招生条例和实施细则,准备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招生工作,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的相应责任,配合学校相关部门或单位审核录取新生资格,处理普通高校招生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 学校成立招生督导工作领导小组,监督录取过程,接受候选人来信来访、上诉、抱怨。

第四章 招生原则和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由湖南省招生考试委员会领导,在各省(自治区)、市)统一组织招聘,实施“学校负责,《招生监督》招生制度。

第十五条 学校坚持“公平、只是、民众、择优录取原则,认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关增减分数规定,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备案结果(含全国高考加分)上传。

第十六条 进修生专业安排,实行“专业自愿清算”原则,无专业水平差异,即优先满足考生的第一专业选择,如果第一专业选择不满意,分别根据其第二、第三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用。分数相等的情况下,笔记、数字、个别科目分数的外部比较。当所有候选人的职业愿望都无法满足时,如果进行专业调整,根据考生成绩由高到低调整至其他未能按其意愿满额录取的专业;如果不服从专业调整,或专业调整但各专业计划招满撤档。不符合国家招生相关规定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第十七条 学校2023年计划招生7370人(实际人数以湖南省教育厅公布的计划为准),省招生专业、具体计划及相关招生要求以各省(区)为准、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编制的2023年招生计划手册。单独招生的省份为湖南、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粤、广西、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青海、新疆、安徽等21个省(区)、直辖市);招收高考的省份有湖南、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粤、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第十八条 职业要求:空乘专业招收的考生必须参加并通过我校组织的空乘专业考试,具体要求和考试时间请参考我校招生信息网站(https://zs.回复.教育.cn/)。

第十九条录取结果的公布:录取结果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和规定进行公示。考生可登录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网或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s://zs.回复.教育.cn/)查询,或拨打招生热线(0731-82763288)咨询。

第二十条 学校设立奖项、帮助、勤奋、减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充支援制度,经济困难学生的勤工俭学岗位。鼓励大学生开展助学贷款,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到当地有关部门申请助学贷款,学校实行奖学金制度,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等,其中,每年发放的国家奖助学金总额超过1000万元。学校还设立各类专业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

第二十一条应、往届毕业生录取一视同仁,无人、女性比例限制。

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专业除外,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的要求符合教育部要求、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和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招生就业体检项目保障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招生就业权益的通知》等相关要求。因身体状况不符合相关专业录取要求的考生,我们学校不承认。

第二十三条新生入学一个月内,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考试、审查,如发现不符合录取要求的考生,录取将被取消。

第二十四条 被录取新生应当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办理报到手续;因客观原因无法按时报道,请假须到学校教务处学籍处(0731-82804943)办理。注册截止日期后 14 天,未报到且未办理请假手续的,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五章收费标准

第二十五条 学费标准见下表

序号

专业及招考方向

收费标准(元/年)

序号

专业及招考方向

收费标准(元/年)

1

民政服务与管理

3850

26

电气自动化技术

4600

2

民政服务与管理(社会组织服务与管理方向)

3850

27

智能控制技术

4600

3

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

3500

28

工业机器人技术

4600

4

婚庆服务与管理

3500

29

机电一体化技术

5060

5

社会工作

3850

30

物联网应用技术

4600

6

社区管理与服务

3500

31

商务英语

3520

7

心理咨询

5460

32

旅游管理

4600

8

现代殡葬技术与管理

3850

33

旅游管理(韩语方向)

4600

9

陵园服务与管理

3500

34

空中乘务

8000

10

殡葬设备维护技术

3500

35

商务日语

3200

11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3850

36

小学英语教育

3500

12

护理

5460

37

视觉传达设计

7500

13

康复治疗技术

5460

38

环境艺术设计

8250

14

康复治疗技术(中外合作办学)

16800

39

艺术设计

7500

15

言语听觉康复技术

5460

40

传播与策划

5500

16

老年保健与管理

5460

41

虚拟现实技术应用

9000

17

临床医学

5460

42

市场营销

3500

18

软件技术(企业信息化管理方向)

7800

43

现代物流管理

3500

19

软件技术(移动与人工智能应用开发方向)

7800

44

国际经济与贸易

3500

20

软件技术(软件开发方向)

7800

45

电子商务

3850

21

软件技术(大数据应用开发方向)

7800

46

商务数据分析与应用

3500

22

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络互动媒体开发方向)

8580

47

大数据与会计

3850

23

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络安全技术方向)

8580

48

金融服务与管理

3500

24

计算机网络技术(云网融合方向)

8580

49

人力资源管理

3500

25

应用电子技术

5060

笔记:实际收费标准按2023年省物价厅最新文件执行。

第六章招生工作咨询、监督申诉

第二十六条 招生纪律监督与申诉部门:

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

联络人:李老师

监听电话:0731-82804947

第二十七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31-82763288

学校招生网站:https://zs.回复.教育.cn/

邮政编码:410004

招生邮箱:zhaoshengban@csmzxy.教育.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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