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东莞理工学院美术班招生简章已公布,以下为相关内容,从招生章程,以供参考: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按总类(历史/文科、物理/科学),艺术和体育(包括音乐、舞蹈班、广播电视导演、体育)网上分类录取单独指定录取控制分数线。
第二十二条 文体统一考试专业定级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备案规则发布后,在候选人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贯彻“分数优先”的原则,将优先考虑总分最高的候选人,备案总分排名倒数的考生再次录取。考生提交总分相同的文件,按考生排名录取。当候选人排名相同时,学习过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者优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