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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深圳大学招生章程

文/张雯2023/6/15 8:56:29

2023年深圳大学招生章程

2023年深圳大学招生简章已公布,主要包含学校简介、招生计划、申请条件、录取规则、收费、奖学金和其他信息,这是详细信息,我希望能有所帮助。

深圳大学2023年夏季高考招生简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暑期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相关规定,结合深圳大学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平选择、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艺、劳综合考核、概述、首选。学校招生工作经学校纪检监察部门验收、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深圳大学

第四条学校国家标准代码:10590

第五条学校地址:

广东校区: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688号,邮政编码:518060

荔湖校区: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学院大道1066号,邮政编码:518055

第六条 校级:大学本科

第七条办学性质:公立学院和大学

第八条 学校类型:全职

第九条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政府

学校业务主管: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结业证书(Completion):为了获得我们的学校地位,在规定年限内达到专业毕业(结业)要求者,颁发深圳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结业)证书。有资格获得学士学位,颁发相应学位证书。辍学生,视具体情况颁发在读证明或实地学习证明。

深圳大学深圳南特金融科技学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在读学生,符合双方学位授予条件者,将同时获得深圳大学和南特商学院学士学位。

金融科技外国学位(中外合作办学):金融科技理学学士,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外国学位(中外合作办学):区块链信息管理和信息系统理学士,电子商务外国学位(中外合作办学):大数据管理与应用理学士。

第三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由学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建、学校老师、招生委员会由学生和校友代表组成,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对普通高等学校的招生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条例及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遵守学校的招生条例和实施细则,准备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招生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试题规定,积极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建立由校领导、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考试招生督导组,监督招聘的全过程。招生期间成立信访小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工作、上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分批录取

(一)广东省招生批次为本科批次;

(二)广东省以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班、文史(历史)、理工科(物理)第一批(重点批次或本科批次)录取;

(3) 运动、艺术、音乐类本科专业录取批次以教育部和生源省(自治区)为准、自治市)来确定。

第十五条 学校专业招生计划及相关要求以学生所在省(自治区)为准、以直辖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根据教育部规定,学校将拨出不超过总本科课程的1%,用于控制生源质量,解决考生专业服从性调整需增加计划等问题。

第十六条其他招生类型

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专业面向全国(不含港澳台地区)招生,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及优秀运动员推荐招生招生指南》和《深圳大学2023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指南》。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生监督》招生制度,严格遵守教育部、省(自治区、各直辖市)招生办有关招生政策规定,符合开放性、公平的、正义原则,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德、智、体、劳综合衡量,首选。

第十八条 在原籍省(自治区)、市)招生委员会按照普通班、文史(历史)、科学与工程(物理)、运动的、文科、其他类单独指定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分类录取。

第十九条 实行平行自愿备案的省(区)、直辖市),学校可根据平行志愿备案规则和各省招生办公布的生源来源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整比例。

第二十条 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规定加分备案,一般艺术(历史、物理专业录取以原成绩(不含政策加分)为准)。

第二十一条 通过思想政治道德考核和身体健康检查、统一考试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在符合学校备案要求的情况下,一般艺术(历史、物理)课,根据候选人的意愿,根据考生原成绩(不含政策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一般艺术(历史、物理考生原成绩(不含政策加分)相同,按省(自治区)、市)相关准入排序(备案排序)规则实施;无相关规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以下排序规则执行:语文加数学总分、语文和数学单科成绩较高、外语成绩、其余科目单科成绩较高。

第二十二条 学校志愿者处理办法

实行平行高校志愿服务的省(区)、自治市)根据“得分优先,按“自愿”备案原则办理。

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实行高校志愿优先录取原则;志愿服务平等,首选。即优先录取第一院校志愿考生,如果第一机构的志愿候选人人数不足,然后按照考生的择校顺序,首选。

第二十三条专业志愿者的处理办法

一般艺术(历史、物理)课堂实践专业平行志愿服务,优先原则,录取结合专业要求。

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线清零”录取规则。

第二十四条 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全部不予录取时,如果不服从专业调整或服从调整但不符合拟转专业(即符合录取要求的专业全部被录取后),有剩余课程的专业,下同)相关入学要求,将被撤回;如果进行专业调整,并满足拟转专业的相关录取要求,可转学录取。

报考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并在线者,会遵守学校的录取规则,首选。同意专业调节器,金融科技(中外合作办学)、三个专业范围内的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中外合作办学)和电子商务(中外合作办学),否则将被退回。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接受填写深圳大学深圳南特金融科技学院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志愿的考生。

第二十五条 入学时对学历水平有要求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档案后的排序规则为先分数后成绩。

报考广东省大专院校及专业,必须通过高考总分中包含的3门普通高中学历选拔科目对应的3门普通高中学历资格考试科目。具体要求以广东省招生招生工作文件为准。

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对考生高中学历有相应要求的,根据所在省(自治区)、各直辖市)招生办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外语要求

学校的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言的候选人请谨慎申请。

英语(含录取方向)专业只招收以英语为母语的考生。

第二十七条艺术、运动实行分数优先原则,高考分专业时承认高考加分。

(一)艺术类专业考生,文化课总分和学业成绩必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规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播音主持艺术类专业还必须达到我校规定的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广东、福建、湖北、湖南、重庆控制普通本科录取分数线,安徽、黑龙江、四川出台一批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浙江是普班第一节控制比分线),未达到我校规定的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者,将被开除。

1个.设计、精美艺术、播音主持艺术、编舞、音乐表演、音乐学专业:

按各省(自治区)、各直辖市)备案细则发布后(播音主持艺术类专业还须达到我校规定的高考文化课招生控制分数线),广东省根据“分数优先”的文件总分(排名),自愿报名;其他省份按各科普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学业成绩相同者,按高考文化成绩(名次)录取。

2个.表演(影视剧)专业:

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备案规则发布后:

(一)广东省根据学校考试成绩(排名)(按四舍五入规则)先择优录取50%名额;如果学校考试成绩相同,入学将根据文化课程);然后根据文化课等级选择剩余方案(如果文化课等级相同,录取将根据学校考试成绩(排名))。

(二)其他省份按照各科普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学业成绩相同者,按高考文化成绩(名次)录取。

(2) 体育(教师培训)、休闲运动专业:

符合广东省招生政策的考生,文化总分和学术总分均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规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线,根据综合得分(名次)进入各专业。

第六章 入学体检标准

第二十八条 学校录取考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规定执行、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体检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取消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于残疾考生,如果他能照顾好自己,满足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符合录取标准,正常录取。

以下专业(含录取方向)或包含本专业的专业类别,色盲、色盲者不得入场:心理学、化工、环境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新能源科学与工程、生物技术、海洋科学、生物学、临床医学、药店、牙科医学、预防医学。

以下专业(含录取方向)或包含本专业的专业类别,色盲人士将不会被接纳:设计、精美艺术、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建筑学、城乡规划、园林。

第二十九条体育教育(教师培训)专业,裸眼视力低于 4.7位考生慎重申请。

第三十条新生入学后,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和体检指导意见》、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体检取消乙肝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检查新生儿的健康状况,复试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适合在录取专业学习者,按照相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更改专业或取消学籍。

第七章 新生报到与审核

第三十一条 学校暑期高考录取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纳学费的注册手续,逾期未登记,按自愿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三十二条 入学后三个月内的新生,学生会被政治化、文化、健康和其他方面的审查。在报名、考试过程中有作弊或其他违纪行为的,按规定取消学籍。

新生入学审核相关工作按照广东省招生办公室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三条 学费和住宿费

学费(不包括书本费)以学分形式收取,它由两部分组成:课程学分学费和专业学费,每学期的学分学费按学生实际修读课程的总学分计算。

(1) 科学与工程、外语、体育专业:约6230-6853元/生/学年;

(二)文学、历史类专业:约5510-6061元/生/学年;

(三)医学专业:约6960元/生/学年;

(四)艺术类专业:约1万元/生/学年;

(五)休闲运动(高尔夫)专业:约12,500元/生/学年;

(6) 深圳大学深圳南特金融科技学院中外合作办学专业:81500元/生/学年。

各专业每学年平均费用详见深圳大学本科招生网;住宿费800-1500元/学年(以深圳市物价部门核定的数额为准)。

第九章助学金政策

第三十四条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奖学金及其他奖学金措施按照教育部规定、广东省教育厅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 学校奖学金政策(详见深圳大学本科招生网)

(一)符合条件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社会各界设立的各类奖学金、助学金。

(2) 助学贷款和勤工助学

1个.按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规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2个.有勤工俭学岗位,在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第 10 章 特别说明

第三十六条 校内注册

荔湖校区:药品、经济学院、法学院、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生命与海洋科学学院、材料学院、管理学院、政府行政学院相关专业。

广东校区:其他专业。

第三十七条金融科技(中外合作办学)、报读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中外合作办学)、电子商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学生不得转入其他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第三十八条 数学与应用数学(科技创新实验班)、物理(科技创新实验班)、化学(科技创新实验班)、生物科学(科技创新实验班)与食品科学与工程(科技创新实验班)专业高考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25分,语言不是英语的候选人必须谨慎申请。

第三十九条 入学复试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学校应开设特色班(包括美术班)、运动的、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专业等)招收新生进行专业水平复试入学,如发现专业级复试不合格,将被撤销,被开除。复试内容和标准与当年高考专业技术考试内容(可量化部分)一致,如果学生的复试成绩没有达到自己高考成绩的70%,复试失败。

第十一章招生工作咨询、监督申诉

第四十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支持热线:0755-2653 6235

传真:0755-2653 4482

电子邮件:zsb@szu.教育.cn

学校网站:https://万维网.szu.教育.cn

招生网站:https://zs.szu.教育.cn

官方微信:深圳大学本科招生简章(szubkzs)

第四十一条 深圳大学纪检(监察)办公室负责对学校的招生工作进行监督,并接受相关信访。

联系部门:深圳大学纪检(监察)办公室

监听电话:0755-2267 1162

电子邮件:jiwei@szu.教育.cn

第十二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 本章程经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适用于学校2023年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四十三条 本章程由深圳大学授权深圳大学招生办解释。如果本宪法与国家和省(自治区)兼容、直辖市)与,按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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