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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韶关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文/丁飞2023/8/25 16:13:24

2023年韶关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2023年韶关学院艺术类招生简章已公布,以下为相关内容,从招生章程,以供参考:

录取规则

第二十条各省(区)、市)招生办按照普通班(历史班、物理或艺术、科学),艺术和体育(包括音乐、艺术、舞蹈班、体育)网上分类录取单独指定录取控制分数线。

第二十五条 文体统一考试专业定级时,根据各省、市)备案细则出台后,在候选人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贯彻“分数优先”的原则,将优先考虑总分最高的候选人,备案总分排名倒数的考生再次录取。考生提交总分相同的文件,按考生排名录取。当候选人排名相同时,学习过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者优先录取。

在没有排名或排名积分的省(区)、城市),根据(面积、市)备案细则出台后,根据考生综合成绩【内蒙古考生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40%+技术科目考试成绩×60%,其他(地区、市)考生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40%+技术科统考成绩×2.5×60%】从高到低排名录取。当总分相同时,优先考虑UEC的候选人、语言、英语、综合艺术/综合科学、文科数学/理科数学成绩优异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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